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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8/today-center1-2.htm 自由時報 雇用密醫威脅證詞 牙醫判1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經營20幾年的台中縣潭子鄉建成牙醫診所醫師施麗禎,雇用 非牙醫師執行醫師業務,被衛生局查獲後,又威脅證人不得認罪,認罪了有人會沒工作 ,台中地院判處1年徒刑,可能面對撤銷執照危機,案子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台中縣潭子鄉建成牙醫診所醫師施麗禎,96年6月至97年12月被查獲之前 ,雇用無牙醫師資格的吳姓女子(已判刑1年、緩刑5年),以按件計酬方式為病患進行 洗牙等醫療業務,被衛生局查獲。 吳女在偵查中矢口否認犯罪,但法院審理時認罪,並供出施麗禎威脅她,如果認罪會有 人對其小孩不利,診所會有人沒工作,偵查中的律師也是施麗禎花錢請的,不曾要她幫 忙委託律師。 施麗禎認為只是拿鏡子給病患,自行觀察蛀牙,不是醫療行為,但病患及吳女供詞相符 ,病患多次供述讓吳女洗牙,且吳女以放進口腔的鏡子檢查牙齒,又拿一般鏡子給她自 己看蛀牙情形。 法官審酌被告非法雇用密醫,又威脅證人企圖干擾偵查,檢察官求處2年徒刑,併科100 萬元,審酌被告沒有前科,犯行所生利益不大,判處1年徒刑,併科罰金40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99.229 ※ 編輯: goodhit 來自: 114.39.99.229 (09/08 08:33)
CKun:這應該定義為醫師助理吧,判定為密醫行為的話,醫學中心也有呢 09/08 08:50
lavena:洗牙就算密醫了,正牌牙醫那麼多,幹嘛要雇用非牙醫..冏 09/08 11:43
bernardily:臺灣還沒有完整的口腔衛生師制度~ 09/08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