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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tw.money.yahoo.com/news_article/adbf/d_a_100917_1_284ze 醫師洩病歷 立委提案加倍重罰 ( 2010/09/17 11:24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010年9月17日電)醫師洩漏病患病歷,未來可能面臨更重的行 政處分。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提案修正醫療法,醫師未依法或未經同意洩漏病歷,將處新台 幣10萬至50萬元罰鍰,是現行罰則的2倍。 依現行醫療法規定,醫師洩漏病歷可處 5萬至25萬元罰鍰。民國98年12月間,就曾發生醫 師林政誠因洩漏女子孫仲瑜減重病歷,遭台北市衛生局以洩漏病人隱私、違反醫師法為由 ,對林政誠處10萬元罰鍰。 蔣乃辛認為,病歷是涉及病患個人身體健康與私密領域的醫療資訊,醫療人員在職務範圍 內必須要保密;但是目前的罰則太輕,對醫療人員來說不痛不癢。為了落實保障病患個人 隱私權益,提案修法要求醫療人員在病歷控管時,非依法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不得洩漏, 違者罰則提高2倍,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蔣乃辛提案中,也同步修法要求醫療機構應以中文建立病歷,正式將「醫療中文化」明文 規定在醫療法中;但也另外規定,如果病歷資料無法確實以中文表達,得以外文加註。 此外,對於外界質疑病患申請病歷的收費太高,蔣乃辛提案中也規定,醫療機構提供病歷 複製、病歷摘要、檢查報告資料等,應該以複製與摘要的「成本」為限,由病人負擔,相 關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蔣乃辛提案目前正連署中,預計立院24日開議後正式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3.133.160
coingate:處罰醫生的法令這麼有效率 波波法案就排不進去 真是有趣 09/17 15:11
biup2:↑XD,給的錢少了? 09/17 16:48
yffurdyeknom:"無法確實以中文表達"... 有規定等於沒規定 09/17 21:54
yffurdyeknom:洩漏病歷的情形非常非常少吧 真的只會抓蚊子打而已 09/17 21:56
yffurdyeknom:真正重要事情的配套完全沒規劃... 偉哉力痿 09/17 21:57
CDRW:沒想到貪污鬼蔣乃辛還在 09/18 00:10
cat5819:成本這兩個字很好笑,到時候人力大概不算是成本吧 09/18 06:30
coingate:大安國選出來的 小安安接班人 不意外 09/18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