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enLijen (累…死…了)
看板medstudent
標題Re: [問題] 請問住院病人
時間Fri Oct 29 14:11:41 2010
※ 引述《CMkobe (建民柯比)》之銘言:
: 西醫方面
: 若病人在病房內 1.吸毒 2.使用中醫或是非本次住院同意藥物 3.抽菸
: 有何種法律可以管制?
: 1.吸毒方面 不是指警方 而是醫護人員方面可以做什麼
: 或是依據什麼醫療法規可以做什麼
: 2.若因為病人擅自服用藥物導致不良後果
: 醫護方面有何反制
: 3.雖然住院時 會有醫院住院須知 但是否有法源依據
: 謝謝
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63
第 1 條
本辦法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
之。
第 2 條
本辦法適用之通報對象,為非經醫囑,不當或過度使用管制藥品而至醫療
(事)機構或戒癮輔導機構、團體就診、戒毒者。
第 3 條
管制藥品濫用通報之內容包括藥物濫用個案來源、基本資料、就診地點、
就診原因、濫用藥物原因、取得藥物場所、取得藥物來源對象、用藥史、
用藥種類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者等資料。
第 4 條
管制藥品濫用通報之程序,由各醫療(事)機構或戒癮輔導機構、團體之
人員,向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申請管制藥品濫用通報資訊系統之
帳號及密碼後,依前條所定內容通報。
第 5 條
未經依本條例第三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分級管理前之新興濫用藥
品,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議認定者,準用本辦法規定通報。
第 6 條
各醫療(事)機構或戒癮輔導機構、團體及其人員對於管制藥品濫用通報
內容之有關資料,應予保密。
第 7 條
依本辦法通報,著有績效之醫療(事)機構或戒癮輔導機構、團體或其人
員,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頒發獎狀、獎牌或其他獎勵方式予以獎勵。
第 8 條
依本辦法通報之人員,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後,得依下列標準發給通
報獎金:
一、通報每一個案,發給新臺幣一百元。
二、通報首例個案,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http://dars.fda.gov.tw/index.aspx1
管制藥品濫用通報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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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79.66
推 CMkobe:謝謝 10/29 14:16
推 CKun:這個辦法只適用主動來院戒毒者, 跟原po在病房吸毒現行犯不符 10/29 14:16
推 CMkobe:謝謝CKun 現在還是無解 10/29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