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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mlike (最初的美好)》之銘言: : 我是覺得.. : 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 身為醫療人員如果只具備醫學專業和道德倫理 相關的法律常識卻都沒有, : 會永遠被法官追著打的。 法律是用來保護司法官的權力與合理化他們的偏見。 成立有活力的公關室,跟當地司法系統與媒體保持良好關係,有關係就 沒關係,是自保永恆不變的道理。 但是現在多數醫院的公關室還搞不懂,搞定資深法官或檢察官是沒有用的, 他們雖然通曉人情世故,但沒有能力搞定年輕法官與檢察官,偏偏後者想 出名、上電視、標新立異、或是滿足自我清高的悲壯感的動機才會最強烈。 有的法官喜歡被告認罪,這樣從輕發落就可以顯示法官的寬厚仁德。 有的法官喜歡被告一副從容就義的模樣,這樣明察秋毫就可以顯示法官 的聖德與睿智。 多數法官喜歡被告一副戒慎恐懼、戰戰兢兢的模樣,這樣才能確保「法律」 的至高無上(呃,法律是抽象名詞,自己代表最適當了啦...) 更多數法官不喜歡自己的判決被媒體猜中,因為這樣感覺自己很蠢。 與其懂法律,不如懂使用法律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47.167
miaooooooooo:推 11/06 01:19
Elleria:好經典的分析啊 11/06 01:19
asklepian:最後一句經典啊 推 11/06 01:28
yamatai:法律是用來保護司法官的權力與合理化他們的偏見。 11/06 01:41
yamatai:嘖嘖,大仙你的黑暗哲學真是深不可測......... 11/06 01:41
yamatai:那麼精神醫學是用來保護家屬的權力與合理化醫師的偏見? 11/06 01:42
yamatai:不知道你以為如何? 11/06 01:43
Elleria:話說其實我個人認為這兩種說法用在部分司法官跟精神科醫師 11/06 01:48
Elleria:的身上都是符合的(我沒有說全部喔) 11/06 01:49
Elleria:或說法律與精神醫學的存在讓某些身在其中的人利用了因它們 11/06 01:49
Elleria:而存在的保護傘 11/06 01:50
niceday:醫院跟法院是兩個最會讓人覺得自己是白癡的地方 11/06 03:49
niceday:醫師跟法官都應該檢討..擁有專業不代表有資格高高在上 11/06 03:49
niceday:可惜這兩個行業平常被捧太高~從來認錯的少硬ㄠ的多 11/06 03:50
mark89:看完就知道你其實不懂法律 11/06 09:32
asklepian:mark大此話怎解? 可以發表一下看法嗎? 11/06 10:14
asklepian:印象中教主是台大法肄業,也被告過,不會全然不懂法律吧? 11/06 10:16
HoterLin:寫的夠聳動 11/06 11:20
Dalgarno:推 11/06 14:56
gucci37: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醫學,當然,連法律也不會例外。 11/06 16:06
gucci37: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教主大以人性去分析,令人一新耳目。 11/06 16:07
dasein79:mark大:法律不會傷人,只有人才會傷人,我法律唸不下去 11/06 16:16
dasein79:的原因--我發現自己學的法律跟法庭上看到的根本兩樣。 11/06 16:17
dasein79:不懂法律,看了還不會生氣;懂得越多越悲憤。 11/06 16:17
yamatai:我相信很多人在醫院看到的也一樣(笑) 11/06 16:32
coingate:教主 如果又當法官又當醫生 不知道有沒有搞頭 11/06 17:44
mark89:to d大: 所以你繼續走精神科的原因是... 11/06 20:36
dasein79:to mark: 因為還有些微影響力,其次是還看得到希望 11/07 00:40
milkitty:接 Elleria 的話:其實精神科醫師去審司法案件的報酬不錯 11/15 19:05
milkitty:不過 我只是陳述一件事 沒有負面影射的意思 11/15 19:06
milkitty:如果精神科醫師是真的讀完厚厚的正反兩面辨論 11/15 19:06
milkitty:不辭辛苦抽絲剝繭 又貢獻自己的專業 11/15 19:07
milkitty:拿這種數字的報酬其實不為過 11/15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