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ze (一期一會)》之銘言:
: ※ 引述《hopkinsboy (Hopkins Boy)》之銘言:
: : 景福門診的病人, 無論是政治人物或者名人
: : 條件一就是你必須聯絡到主治醫師, 而且主治醫師也願意幫你看診
: : 馬教授就提到了
: : 你用錢也不一定買的到景福門診
: : 這種就是政治特權凌駕一切的表徵
: 一般的掛號程序,其實是認為醫師默認願意幫你看診
: 然後才能構成契約所需的雙方合意
: 但如果醫師要求要經過他同意才能掛,那也只是把這個默認去掉
: 醫師也可以交待櫃台,如果某某要掛我的診,不准讓他掛
: (如果等他掛完號,來到診間就來不及了。病人能任意終止契約,醫師不能。)
: 除了醫師法第21條限制的危急病人,從來就沒有'你要掛就非得讓你掛'這種事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民國 99 年 09 月 15 日修正)
第 24 條
服務機構不得無故拒絕為保險對象提供醫療服務,並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保證金。
不過這講的是機構
醫院的醫師應該可以拒絕特定病人看診
至於是診所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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