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loLumen:那恐怕就得多聘師資來做後續養成了 12/11 23:38
→ KiloLumen:這是課程規劃的問題,而不是法醫所乙組存在正當性的問題 12/11 23:39
→ wanderful:真正去了解法醫這個專業吧, 沒有厚植醫學基礎, 12/11 23:41
→ wanderful:要把法醫做好恐怕難如登天... 一般病理科醫師都不敢說 12/11 23:41
→ wanderful:自己做很好了... 12/11 23:42
→ wanderful:另外, PGY當然是有問題的制度, 但每一個層級的醫師 12/11 23:42
→ wanderful:有應該的程度, 這也是為何要有住院主治之分, 不宜 12/11 23:43
→ wanderful:妄自菲薄, 引喻失義, 因為原本大家就都還在學習 12/11 23:43
→ wanderful:我是覺得, 法醫非由醫師擔任, 專業度絕對不足 12/11 23:44
→ wanderful:至於在立法院是怎麼過的, 就更精采了, 就不加評論... 12/11 23:45
推 guineapig:事實上 我們也認為應該需要類似住院法醫師這種制度 12/12 00:24
推 KiloLumen:哇,內鬥文章 @@a 12/12 00:25
推 guineapig:但同意一樓 這是後續養成的問題 非資格問題 12/12 00:27
推 mark89:不同意樓上的說法 我認為從頭到腳都有問題吧 12/12 00:32
→ mark89:不學先進國家的制度卻去學落後國家 你比較相信中國的法醫? 12/12 00:33
→ mark89:況且我覺得這個所說穿了就是為了解決法醫人力荒而設立的啊 12/12 00:34
→ mark89:去強調跟醫學後醫不相上下如何如何的 唉~~ 12/12 00:35
→ mark89:如果一年給10萬美金 外加5個助理 還有CSI級的設備 12/12 00:36
→ mark89:我相信很快的就會有病理科醫生投入了 12/12 00:36
→ mark89:如此這些問題就都迎刃而解了不是嗎? 12/12 00:37
推 HoterLin:法法? 12/12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