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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審會: 無疏失 法官: 鑑定報告不可採 法律人: 我們只是依據你們醫生的意見殺你而已, 完全尊重專業 健保局: 刪除你的檢查費用, 再放大罰扣三十倍 真爽! 手術前只依據電腦斷層不足以判斷為腫瘤? 你還想做什麼檢查? 我們只是依據你們醫生的意見不給你錢而已, 完全無責任 出了事被告判賠幾百萬? 關我屁事! --------------- xx年度醫字第2號 被告行為是否有過失之判斷: 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之鑑定及榮民總醫院xxxx分院之鑑定 報告,雖認為被告依據觸診及電腦斷層攝影報告判斷為腫瘤 並無疏失,然其並未對整個醫療過程整體觀察,亦未對檢查 資料所呈現之落差,衡量被告醫師所應具備之注意義務,以 及其對於被告醫師所為究竟為檢查或治療行為加以區分,亦 未對被告醫師所為是否具備最後手段性,是否賦予病患自由 選擇權,以及該醫師專業判斷所依據之基礎是否正確及符合 專業水準加以論述,該鑑定報告僅就臨床一般醫師之慣例行 為而為判斷,並未就醫師專業水準所應具備之注意義務加以 衡量,經本院審查結果尚不能作為被告有利之依據。 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之鑑定及榮民總醫院xxxx分院之鑑定 報告,雖認為被告依據攝影結果判斷為腫瘤並無疏失,然其 並未對整個醫療過程整體觀察,亦未對檢查資料加以比對, 亦未對是否為腫瘤加以進一步求證,即判斷為腫瘤,該鑑定 報告僅就臨床一般醫師之慣例行為而為判斷,並未就醫師專 業水準所應具備之注意義務加以衡量,經本院審查結果尚 能作為被告有利之依據。 二份鑑定報告均以:病人在手術前並無顯著異常,且其自述 之過去病史與目前病況也無任何危險因子會對麻醉過程產生 重大影響,進而認xx病患客觀上麻醉風險極低,被告xxxxxx 並無過失。惟被告之過失並不在於其實施麻醉或用藥有何過 失,而在於事前對病患未詳為詢問,麻醉前又未對病患各種 身體狀況加以掌握,即於開刀手術前對於病患實施麻醉,並 未盡到避免病患危險之最大義務,鑑定報告僅就臨床一般麻 醉醫師之慣例行為而為判斷,並未就本案整體醫療過程加以 掌握,亦未就麻醉醫師專業水準所應具備之注意義務加以衡 量,其結果尚不能作為被告無過失之依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hy0106:WTF 01/07 01:11
Jerhyn:我就是要判你有罪啦,怎麼樣 01/07 01:30
sls090:現在法律系那麼多 看到有肥羊當然就磨刀霍霍向豬羊 01/07 03:40
sls090:大概巴不得把醫生都告死吧 01/07 03:41
monyan:爛法官 01/07 08:16
※ 編輯: CKun 來自: 111.82.1.234 (01/07 09:23)
c2yuan:所以, 卻加之罪, 何患無詞? 01/07 10:01
lovehiroko:法官最好都去死 01/07 10:04
fonyuen: 欲 01/07 10:45
rationew:法官懂屁? 01/07 12:12
mark89:法官神通廣大把法官法變成法官福利保護法 誰也沒能耐他何 01/07 21:42
Elleria:玩文字遊戲了不起喔?想判有罪就直說嘛... 01/07 22:15
polobear:反正被告了就是趕快去領錢就對了... 01/08 00:47
polobear:然後最後還會被冠上沒有悔意重判 01/08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