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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aooooooooo (貓主席)》之銘言: : 之前去修法律系的民總跟刑總 : 老師的見解更為誇張: : 「就算今天病人簽了同意書,醫師也親自解釋內容,但若病人不能理解,仍然不能算是告 :  知同意。」 : (我的民總老師說,我們的法律是保護人民的法律,不是保護醫師這種資本家的法律。) : 雖然目前似乎沒見到有這麼激進看法的判決書,但是若是今天在訓練法律人的老師都這樣 : 教,未來是否會出現病人只要說:「醫生講什麼我都聽不懂」,同意書就會作廢、醫師也 : 並未使病人知情同意...等等的判決? : 你們這些欺壓人民的走資派醫師們,在法律人的權威下發抖吧! : 希望是我想太多了 你問你的老師 請他跟一群80歲的阿公上一堂民法 下課考試平均如果有50分再來談這種高調 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要求全國醫師作到 這樣的法律解釋也敢拿出來教學生 這種學匠 只算是禍國殃民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62.82
liparis:中肯!! 02/11 19:53
keikinaka:要講到每個人都懂只好規定每個人都要唸七年醫學 02/11 20:13
keikinaka:不然大學不能畢業喔 02/11 20:13
bce:就增設一個欄位啊,"已充分理解醫師所做說明"後面請簽大名 02/11 20:20
bce:不過真的要搞醫師的話,再怎麼做都沒用啦,大家自求多福 02/11 20:20
wanderful:其實民法考50分算高了耶... 02/11 23:09
reifind:病人會說 "那欄充分了解醫師什麼的,我也看不懂啊,醫生叫我 03/08 14:23
reifind:簽名我就簽了啊, 不然不能治療/開刀...ooxx..." ??? 03/08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