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leria:說病房為弱勢方是莫名其妙的預設 因為這隱含了預設醫方為 02/18 05:41
→ Elleria:會陷人於不義的不公平假設 02/18 05:41
推 yamatai:應該不對。只要你是在現在的當事人可以不用問對方 02/18 08:42
→ yamatai:但是錄音錄影對象你不是當事人要當證物需要當事人同意 02/18 08:42
→ yamatai:另外這應該叫違法蒐証,所以證據無效 02/18 08:44
推 CKun:看來要比照警方做筆錄的程序囉 02/18 09:06
推 hahawow:舉證責任在誰,誰就會成為法律上的弱勢方 02/18 09:20
→ hahawow:當舉證責任倒置後,醫方才是實際上的弱勢方 02/18 09:21
推 CKun: 醫生被排除在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外 02/18 10:14
推 ckc123:樓上...無罪推定原則是用在刑法,民法還是可自由心證 02/18 11:44
→ Philcat:根據VS們與檢方的討論 就算是當事人 醫方也要先告知 02/18 12:30
推 WMX:我們去餐廳ktv消費也是弱勢方,所以餐廳設攝影機也應該告知? 02/18 12:39
推 tkr:目前法律規定是不用告知 只要你是談話的一方 02/18 16:04
→ Elleria:那個就算是當事人醫方也要先告知 可能是基於檢方的"不成文 02/19 22:46
→ Elleria:心證規則"吧? 02/19 22:46
→ Elleria:實際上可能根本就不需要 02/19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