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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k (喔...)》之銘言: : 健保局說:藥價差是市場買賣的正常現象 : (貼在健保局內的廣告) :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4&t=54747 : 這份資料好像只貼在健保局裡面... : 沒有寄給各醫療院所... : 沒有刊登廣告... : 上電視時也沒有嚴正回應某些團體的不實指控...(如X改會) : 重點:藥價差是市場買賣的正常現象... : 圖片: : http://img833.imageshack.us/img833/1530/84777683.jpg
: http://img37.imageshack.us/img37/7384/39292342.jpg
行政院函 中華民國99年5月5日院臺專字第0990024991號 衛生署查復如下: 一、現行健保藥價設計,係採全國統一價格,即按全民健保藥價基準所訂各藥 品之價格,給付給所有的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其目的在提供醫療院所努力議價 誘因,健保局再定期進行藥價調查,取得藥品市場實際交易價格,並且依據調 查結果調降藥品支付價格,因此,「藥價差」其實是藥價調降很重要的趨力, 醫事機構努力議價所爭取之折扣愈大,就會相對使得健保藥價調降效益更大。 二、在自由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商品採購與販售都會有價差,這是正常合理 的現象,且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國之藥價制度中,即使沒有醫療費用總額支付制 度,也會有藥價差之存在,如果沒有藥價調整,藥價差恐怕會更大。 三、為考量民眾用藥權益及品質,確保民眾用藥之供貨穩定,本署中央健康保 險局在藥品核價及藥價調整作業上,亦已訂有以下配套措施: (一)實施藥價調降下限價之措施,以防藥商為降低成本而犧牲品質,例如對於 提高孩童服藥方便性及順從性的原瓶給藥口服液劑,給予調降下限價格為25元 ;錠劑、膠囊劑之下限價為1元(標準包裝為1.5元);注射劑之下限價為10元 ;大型輸注液之下限價為20元。 (二)訂定同成分、同劑型、同規格品項之最低價下限,以最高價者之0.2倍調 整。 (三)對於屬臨床治療不可或缺或無替代藥品的必要藥品及罕見疾病用藥,例如 治療糖尿病的胰島素、預防血栓的warfarin、黏多醣症治療藥等,在第6次藥 價調整作業時,則不予調整。 (四)對於不敷成本之藥品,可向健保局提出調高藥價之申請,經與醫、藥專家 會議討論,若經認定屬醫療上之必要藥品,即可依97年7月23日發布「全民健 康保險藥價基準必要藥品(Essential Drugs)及孤兒藥品(Orphan Drugs) 『尊重市場價格』之執行原則」予以適當之調升藥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71.141
CKun:以後再有人吵藥價黑洞就拿這篇衛生署公文去堵它的嘴吧 02/18 23:46
wanderful:官啊~ 渾身上下都是嘴~ 你越跟他吵他越興奮... 02/19 01:28
cyp001:小心被告喔 02/19 09:59
yamatai:誰被告?又沒看到啥能告的 02/19 11:20
cyp001:誰知道我們偉大的官員又想告誰? 02/19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