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matai:媽的,guideline door to needle 才多久,等家屬來簽同意 03/04 15:43
→ yamatai:常常都不夠用了,哪有時間扯那麼遠阿,拜託。 03/04 15:43
推 deathsman:長庚也不是好欺負的,這場官司還有得打 03/04 15:49
推 yamatai:所以心臟科還是不要呆有在做 primary PTCA 的地方比較好 03/04 15:54
→ yamatai:糾紛還真多 03/04 15:54
推 kingdomwang:天大 地大 家屬最大 03/04 15:55
推 workery:家屬:醫生解釋的我聽不懂,講不清楚... 03/04 16:59
→ yffurdyeknom:不是馬偕嗎? 是長庚還馬偕??? 03/04 18:41
推 windtrace:不做PTCA 那要直接開CABG或是OBS嗎.... 03/04 18:46
→ Elleria:表很大 03/04 20:11
→ Elleria:以後door to cath 90min還是一樣給他全部解釋完才準簽同意 03/04 20:13
→ Elleria:書 還要記得告訴對方"黃金時間90min喔 我講很快沒辦法" 03/04 20:15
推 ckyuzi:救人還要賠錢..科科 03/04 20:49
推 damnright:是告馬偕的外科規模太小嗎? 03/04 21:10
推 miaooooooooo:法官未告知我可能會輸 我也沒同意被告 法官陪我257萬 03/04 21:13
→ glorz:讓他多活半年 反而被告 03/04 21:19
推 Q4:醫師有告知並解釋義務 法律卻沒有告知解釋義務 同樣定人生死 03/04 22:48
→ Q4:法律人的傲慢? 03/04 22:49
推 pipiann:所以以後要劈頭就說!!你會死!! 03/04 22:52
推 Jatoba:cvs可以收了 謝謝 03/04 23:46
推 barkleyc:這啥鬼阿? 03/04 23:59
推 dhy0063:這根本就是道義賠償= = 03/05 00:44
推 yehliyu:以後就端出原文書跟病患說併發症裡面都有麻煩自己看 03/05 00:45
推 csh8803:這下可好啦!有ㄧ就有二...告不完了!~好慘!~ 03/05 00:54
推 singboy1214:感覺好像又是法官在教醫生該如何做醫療行為了... 03/05 14:22
→ Elleria:當然要請他們教教啊 他們可懂的咧 03/06 23:04
→ hacker228:法律自己唸書就會懂了,那醫療我自己看了PAPER會懂嗎? 03/07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