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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疏失 醫師判賠 2011/04/07 15:51:44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7日電)林姓女子認為台安醫院劉姓醫師診斷父親皮膚紅腫時, 開立止痛藥過量,導致父親2年後腎衰竭病逝。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判決劉醫與台 安醫院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3萬多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林姓女子的父親在民國96年間,因深夜被蚊子叮咬、 搔癢破皮而感染,到台安醫院看皮膚科門診後,因急診室當班醫生認定病況危險,立即辦 理住院治療。 隔日,林父右臉紅腫惡化,劉姓醫師診察判定林罹患蜂窩性組織炎,開立抗生素、強效止 痛藥物等治療。但林服用5天後消化道出血,下肢腫痛,約2年後腎衰竭病逝。林女認為劉 醫用藥過當,向劉醫與台安醫院連帶求償300多萬元。 劉醫辯稱,當時診斷林父無消化道疼痛、出血等紀錄,故使用抗生素、止痛藥,另加胃藥 服用並無不妥,且林父下肢腫痛無法行走,是舊有病史與老化所致,與醫療用藥無關。 法院審理認為,林父看診時高齡81歲,又有十二指腸潰瘍病史,醫生開立止痛藥劑量應審 慎注意,認定劉醫應負醫療疏失責任,判決劉醫與台安醫院應連帶賠償林父繼承人林女13 萬2160元。全案可上訴。 http://tinyurl.com/3djlbq5 -- 雖然記者寫的可能跟實情還有出入,要查看判決書才能知道 但若是真的,這判決也太太太扯了吧 如果找到判決書應該印一份帶在身邊 等哪天這位法官大人不幸腎結石發作或潰瘍胃穿孔來醫院時 當然一定要幫他做最完善的醫療處置,但止痛藥嘛... 請看判決書「止痛藥劑量應審慎注意」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1.23.241
Elleria:Orz 法官也會看病呢 04/07 18:17
Elleria:兩年後的CKD也可以判是與兩年前的用藥有關的"疏失"耶 04/07 18:19
abucastor:以後都開acetaminophen了 = = 04/07 18:20
yamatai:樓上 那個藥也會肝炎喔 04/07 18:21
tenergy:用婦產科的名言 痛不會痛死人 以後少用NSAID 04/07 18:21
yamatai:不小心遇到肝硬化跟酒精濫用的一樣容易出問題 04/07 18:22
yamatai:最安全的是嗎啡類的啦 又便宜 04/07 18:22
ERDoctor:樓上小心,二十年後病人抽血不幸肝指數高時..... 04/07 18:22
ERDoctor:極端一點,病人OHCA急救抽血發現GOT上升(廢話) 04/07 18:23
ERDoctor:等家屬影印報告回去和法官研究時,開過ACT的就皮繃緊囉 04/07 18:25
vesstrix:痛->BP高->ICH ---> 提告 ---> 照樣要賠 04/07 18:26
FMbigmama:這止痛藥是有長期用兩年嗎??我真不知道我唸EBM幹麻... 04/07 18:29
FMbigmama:以後死診也給你法官開算了,怎麼可以腦殘到這樣啊... 04/07 18:30
vesstrix:以後開處方寫病歷 都要附上判決書了 04/07 18:39
Hvs:現在台灣是有告有賺就是了@@ 04/07 18:47
Hvs:以後開藥都要judge-based?? 04/07 18:49
Hvs:quideline讓法院制定就好了, 看不懂的病也會診法官.... 04/07 18:51
CKun:為什麼記者都可以提早一週拿到判決書啦,資訊不對等真是不公平 04/07 18:51
daze:記者去法庭旁聽? 04/07 18:53
vesstrix:推H大 以後PGY訓練 六大核心能力要升級成七大核心能力囉~ 04/07 18:54
CKun:不是去法庭旁聽,這是法院給媒體的特權 04/07 18:57
CKun:所以常常報紙寫得亂七八糟,鬧很大的時候, 04/07 18:59
CKun:當事人卻說沒收到判決書,無可奉告 04/07 18:59
Elleria:真是妙啊 記者也敢下"疏失"的標題 原來記者也會看病啊 04/07 19:01
Elleria:下次有類似狀況上訴成功就來告記者標題誹謗吧 04/07 19:01
c2yuan:不知道醫評會的報告是如何? 04/07 19:36
c2yuan:有人願意登高一呼嗎?遊行請法官依照醫評會結論下判決... 04/07 19:37
c2yuan:否則請法官提出美國或其它先進國家的判例... 04/07 19:38
jumomo:法官腦袋不但有洞 洞還很大哩~ 04/07 19:44
niceday:13萬多??這是在請求什麼??沒看判決書都覺得怪怪的 04/07 19:54
cooltyus: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07 19:56
carlyu:家屬覺得用藥過量就判用藥過量?? 等判決書吧= = 04/07 20:11
demigod666:這法官亂判都不需要負責麼 ? 04/07 20:12
kindtaco:都已經81歲了... 很多藥在實驗時都被排除掉了 04/07 20:18
tkr:人肉提款機~~超好賺~~~~ 送醫院有免費壽險掛掉賠八十萬~~ 04/07 20:21
sniperHK:這會不會太扯... 04/07 20:52
sniperHK:不管是十三萬或一百三 判賠就是把醫療專業採在腳底下... 04/07 20:56
sls090:太誇張了啦 04/07 21:26
brea:很牽強 跟以前那個不小心吃到眼藥膏就怪說是造成聽損一樣扯 04/07 21:50
poembreeze:查不到判決書,是還沒出來嗎? 04/07 21:58
Elleria:其實我覺得大家以後要養成習慣 家屬有威脅要告的就要跟別 04/07 22:39
Elleria:人說或上來爆料一下 萬一到時候真的告下去才不會事後才知 04/07 22:40
Elleria:然後記者已經亂寫出來 04/07 22:40
kitten123:以後要JBM而不是EBM了 (judge-base-medicine) 04/07 22:40
confis:劉:你也懂止痛藥 法官:略懂 那賠點喪葬費好了(13W) 04/07 22:41
Abyss:13w----->代表無疏失,無責任 04/07 22:43
albertx:兩年後發病... 04/07 22:54
Refauth:XDDDDDDDDDDDDDD 04/07 23:02
cyp001:以後會有30年後發病的判決出來嗎? 04/07 23:05
albertx:推回來 04/07 23:06
Elleria:搞屁啊 那無疏失無責任幹嘛要賠? 法官自以為醫生錢多就可 04/07 23:17
Elleria:以這樣搞喔?我自認法官收入也不錯 那法官也無疏失無責任 04/07 23:18
Elleria:也來幫病人資助一點費用好了 04/07 23:18
sheepin:蜂窩性組織炎才不是一般的皮膚紅腫... 04/07 23:27
hipoobell:可以告法官嗎? 04/07 23:51
sychou:太瞎,以後開止痛藥也要寫止痛藥同意書嗎 04/07 23:59
lyndon:應該要檢舉這位【恐龍法官】 04/08 00:06
oliverch77:恐龍法官 神經病患家屬 04/08 01:08
iron2528:太扯... 04/08 02:05
wanderful:這案子看起來像是閒閒沒事的天龍人去告的... 再加上法官 04/08 02:08
wanderful:兩年後發病... NSAID已經經過2000個半衰期了... 法官... 04/08 02:10
Hard1980:藥物副作用不是有藥害救濟的管道!? 04/08 02:12
csh8803:吃5天抗生素,2年後死亡可扯到?蜂窩組織炎該吃什麼藥?><.. 04/08 03:07
csh8803:該吃~避孕藥~嗎?因為某冷笑話答案是~抗~生<生育>~素~! 04/08 03:10
CKun:藥害救濟只能拿200萬,告醫生有機會拿4000萬...用膝蓋想也知道 04/08 07:26
c2yuan:而且告不成再去伸請藥害救濟就好了啊... 04/08 07:45
lankwaifong:法官誤判疏失有國賠啊.... 04/08 10:26
Elleria:我覺得這個法官的判決可能有邏輯上的問題 應該要提上訴或 04/08 10:32
Elleria:是行政訴訟之類的(Whatever反正我又不是學法的 我只知道他 04/08 10:32
Elleria:的邏輯可能有問題 這個不用學法的都知道) 04/08 10:33
Elleria:重點是要連法官一起告下去 04/08 10:33
Elleria:不然法官以為他自己就可以作醫療判決或是當醫生? 04/08 10:33
Elleria:回樓上的 學法的會辯稱他們沒有"誤判"這回事 因為"就法律 04/08 10:34
Elleria:上"無法證明法官誤判 04/08 10:34
bathape:這就是最詭異的地方了,沒有找出法官誤判的可能 04/08 11:14
bathape:偏偏to err is human,除非…法官不是人,是XX 04/08 11:15
lankwaifong:基本我對法官主張用劑應審慎的說法存疑,法官從何得知 04/08 11:18
lankwaifong:醫生用劑過量= =,還有我的法官誤判有國賠是反諷 04/08 11:19
lankwaifong:我一直以為患者簽完同意書就要自己負責了 至少我手術 04/08 11:20
lankwaifong:前是抱著這樣的態度再看同意書簽名 為何現在醫生都被 04/08 11:20
lankwaifong:患者告爽的= = 04/08 11:20
monyan:爛法官 04/08 11:36
antijustice:這他媽太扯了 此判例一出 以後OPD&住院 開止痛藥 04/08 12:46
antijustice:兩年內死亡者 皆可追溯該名醫師賠錢!! 04/08 12:47
changik:法官好棒 好厲害 04/08 14:29
meropenem:超厲害的法官 可以找到法官的名字嗎 04/08 17:43
guesttry:NSAID用在老人 還是盡量用塗的就好 04/08 23:18
guesttry:我的確看過老人用NSAID cre從1飆到9的... 04/08 23:19
guesttry:risk factor: dehydration, infection, 同時用 04/08 23:19
guesttry:ACEI/ARB, aminoglycoside, 04/08 23:20
Elleria:不過並不是contraindication啊 04/08 23:20
guesttry:不過...很少看到短期使用就會永久性敗腎的... 04/08 23:21
guesttry:畢竟 那是暫時性poor renal perfusion而已.. 04/08 23:21
guesttry:最好不要用啦~~冰敷就很止痛了... 04/08 23:23
guesttry:個人覺得 醫師太猛,法官也太猛..家屬也太猛..病人太慘~~ 04/08 23:23
whitezealman:兩年後..... 04/08 23:24
guesttry:要看ESRD來臨的時間...ESRD不見得是兩年後到阿.. 04/08 23:25
guesttry:就算是ESRD...感覺只是醫師病人沒緣... 04/08 23:25
guesttry:猛醫遇到弱病人...阿也就算了啦??? 04/08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