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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前些日子讓一位法官上講習,法官提到, 絕大多數的法官其實並不清楚臨床醫師的做為,思緒,各種臨床處理流程...等等。 就如我們不了解法官平常的做為,思緒,各種法律處理流程...一樣。 所以他們多數時候是很依賴醫審會,或是第三鑑定單位。 但即便是醫審會或其他鑑定單位,在面對審查案件時,也是以所能獲得的文件,病歷, 護理紀錄,檢查檢驗報告...等等,再回頭看該審查案件是否有疏失,是否在該醫療傷 害與醫療處置之間存有因果關係。 所以,鑑定者或是判決者,都是以(不公平的)回推方式來推論是否存有醫療疏失。 這樣的狀況是忽略了,疾病與病人情況是會隨時間變化,這一潛在條件。 就像CPC或MM一樣,已經知道,跟不知道答案的人的想法可以天差地遠。 於是醫審會的建議有時也會非常令臨床工作者"震撼",例子在板上很多就不提了。 法官最後給了醫師一些建議。 (該法官長期與醫界有互動,算是很了解第一線臨床工作的法律工作者) 1. 病歷記載詳盡,並應突顯當時病人狀況難以判斷的難處。 比如頭部外傷入ER之病人,在ER時狀況良好,但回家後因delayed EDH死亡。 此時若病歷上有記載病人當時"E4V5M6",並有"囑咐病人外傷後危險期時間約24hr", 那麼此訟案在呈現時就會讓法官(判斷者)以及醫審會比較了解當時的狀況。 2. 建議醫界仿科技業的智慧財產法院,推動醫療專業法院,要求該法院之法官們應 定期進修醫療知識,或者進醫院實習以利了解臨床工作真實狀況,這對醫療工作   者與病人都是進一步的保障。 3...突然覺得有些話不是很適合公開講,有機會再談。 結論,在醫病關係必然愈發緊張的時代裡,有機會多聽一些法律課,或是參加醫糾討論 會,多增加法律知識(或專業術語,至少吵架的時候好用),對將來的行醫過程多少能 多一些保護。 -- 將來接到委託審查的醫糾案件,在設法找出惡醫的同時,也別忘了第一線工作其實暗潮 洶湧,詭譎多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12.102 ※ 編輯: CKYA 來自: 59.120.112.102 (04/08 21:41)
Olowokandi:以後所有的病人病歷全部寫個Inform grave prognosis好 04/08 21:44
Olowokandi:了 反正會好的病人沒人會去看病歷 04/08 21:44
monyan:我之前有提過要推動醫療專業法院,不過卻被法界人士吐槽 04/08 21:48
CKYA:就像叫我們去上醫倫學分一樣,被視為"額外的工作"了...XD 04/08 21:50
bce:出了醫糾,家屬把病歷影印拿去給律師一個字一個字檢查 04/08 21:51
bce:真要雞蛋裡挑骨頭,再怎麼記載都是沒用的... 04/08 21:52
CKYA:所以有個重點是"how to play", 這是個"know-how"... 04/08 21:53
mark89:1.最好法官看得懂E4V5M6 2.醫療專業法庭早就成立了 04/08 22:03
Happybuddha:我覺得....不合理 因為這個班看起來就是很tra很無奈 04/08 22:06
Happybuddha:94年9月29日23時10分有病人發生癲癇 04/08 22:06
Happybuddha:接著94年9月29日晚上11點50分有病人心跳過快 04/08 22:07
Happybuddha:接著就有病人要CPR了 04/08 22:07
Happybuddha:而且在這過程中...還沒12點 所以可能還要接new胚 04/08 22:08
Happybuddha:更別說一堆大大小小的complain了 04/08 22:08
Happybuddha:在一些center 一個人要顧一兩百床 怎麼可能忙得過來 04/08 22:09
Happybuddha:只要其中3床同時tra起來 就是等著冏了 04/08 22:10
Elleria:所以那個噓的想表達什麼?法官看不懂GCS 那是法官的問題 04/08 22:11
Elleria:難道我們寫病歷還要要求寫到讓法官看懂?法官自以為是誰啊 04/08 22:11
Elleria:病歷審查委員會嗎? 04/08 22:12
Elleria:拜託 病歷是給醫生用的還是法官用的啊? 要審醫糾案好歹也 04/08 22:12
Elleria:充實一下醫學常識好不好 連E4M6V5都看不懂還判什麼案 04/08 22:13
excimo:就算兩床同時CPR可否作為抗辯理由?就算同時call CR想必也 04/08 22:15
excimo:會多幾分鐘,如此是否會被認定為延誤病情? 04/08 22:15
virducci:在一些醫院過了十二點也還是瘋狂接病人 04/08 22:24
Abyss:好^^ 04/09 00:43
glorz:推 04/09 10:25
pluseeman:推! 不懂有人要噓什麼 法官不懂E4V5M6也可以紀錄下來 04/10 12:24
pluseeman:不難一堆東西法官也看不懂乾脆Chart都別寫?? 04/10 12:25
pluseeman:法官不懂難道不會送專業或詢問查資料嗎 04/10 12:25
pluseeman:也沒這麼蠢吧!! 不知道有人要噓個屁 04/10 12:25
pluseeman:法官好歹也算是高知識份子 不是只有醫生 04/10 12:25
pluseeman:噓的那位不知道想噓什麼意思的 04/10 12:26
pluseeman:你乾脆CHART以後都不寫 反正你覺得那對被告也沒差 ^.< 04/10 12:27
mark89:哈 樓上的 我每個pt都有寫GCS 其他科我就不知道了 04/10 21:35
mark89:呵呵 有噓要這麼生氣嗎? 不是噓你就好啦 還是你也很擔心 04/10 21:37
mark89:我要表達的是 如果對於我們寫在上面法官不懂都可以裁判 04/10 21:39
mark89:他們又有什麼特權可以裁判我們的專業呢? 04/10 21:39
mark89:是不是應該有個study調查法官違反醫審會判斷作裁決的比例 04/10 21:40
mark89:但是這樣一來又會引起民間撻伐醫審會是太上皇 所以也不容易 04/10 21:40
pluseeman:對我講話不用這麼酸 我只是針對你說不用寫gcs在病例上的 04/11 21:42
pluseeman:話而已 身為學長 應該比後輩更懂得病例紀錄的重要性 04/11 21:42
pluseeman:你自己也提到在病例上都會好好註明COMA SCORE 04/11 21:43
pluseeman:我想說的是病歷很多東西法官不懂 家屬也不懂 還是要寫 04/11 21:44
pluseeman:還是你也很擔心 <-- 不懂你說這句話究竟想酸什麼 04/11 21:45
pluseeman:更正你沒說過不用寫coma score! 只是口氣較不善還用噓 04/11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