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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cemore (嗯)》之銘言: : 衛生署限選科之後 : 很有可能接下來的殺招就是... : 限制執業內容 : 必須和所訓練科目相同 : 否則必需重新訓練 : 理由:為保障民眾健康 使民眾能得到最專業的照顧 本來想想不太可能 不過後來想想其實應該早就要這樣做 以雷射為例 或許應該規範醫師需考取"醫療雷射使用專業證照" 才准許使用醫療雷射 考取資格可以取很寬 也可以很嚴格 有可能只需要具備一般醫師執照 然後上個幾十學分的課 再通過術科考試 筆試 就拿到證照 也可以很嚴格的規定須要具備專科醫師以上才能考醫療雷射 甚至更嚴格的規定只有某些專科的醫師才能考 其實我覺得這也是民眾本來就期望的事情 當坊間越來越多診所都在打雷射 民眾當然有權知道到底這個醫師是會打還是亂打 證照的推行我想對民眾也是好事 類似的事情可能也可以應用在各個領域 不過我想雷射是最單純的 因為跟機器直接相關 你沒有證照就不能操作 就像沒有駕照就不能開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92.99
Rurouni:已經進場的就地合法 還沒進場的拉高門檻 05/16 22:32
Rurouni:專科制度的施行不就是這樣嗎? 05/16 22:32
chancemore:已經進場的也是要考,本來就應該如此 05/16 23:08
d8888:只擋還沒當上波波的人 05/16 23:33
malaya:不能同意更多了,很多不會打的同業也在打... 05/17 00:06
fastcar:不可能 最多就是已經在做的 就地合法 05/17 10:58
fastcar:請看以前的專科醫師 和最近的中藥調劑問題 05/17 10:59
fastcar:這只是檔後面的人 05/17 11:00
SecretPETER:難說 大可定個期限 例如民國105年之後大家都要執照 05/18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