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yssalpoet:真的是走了一個謀財的來了一個害命的 05/20 13:10
推 purepiggy:推推推! 此外,醫師有沒有合格證照這很重要,且不能算個資 05/20 13:17
※ johnliou: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20 13:20
推 SecretPETER:這網頁真方便 XD 05/20 13:35
推 darkmanx2:問題是這個網頁還是查不到學歷阿,並沒有任何一個公家單 05/20 13:44
→ darkmanx2:位的網站可以查到個人學歷,同意將學歷資料登在會員通訊 05/20 13:44
→ darkmanx2:錄不等於同意在網路上公開吧? 05/20 13:45
→ enos:我隨便點的 沒有特別的意思 05/20 13:49
→ enos:主任們通常都很大方 應該不會計較被拿來舉例吧 05/20 13:50
推 abyssalpoet:主任: 你...你怎麼可以知道我是主任,還知道我學歷... 05/20 13:51
推 abyssalpoet:這是侵犯隱私(認真) 署長公文說的唷XD 05/20 13:51
→ enos: (跪) 請高抬貴手 05/20 13:52
→ darkmanx2:這是公立醫院,但不是公家單位吧...提供學歷下面就有掛 05/20 13:53
→ darkmanx2:號連結,這是廣告性質居多吧 05/20 13:53
→ darkmanx2:你能找到一個主管機關網站可以查到全台灣醫生的學歷? 05/20 13:53
→ enos:榮總的官方網頁是廣告??? 05/20 13:54
→ darkmanx2:我沒說是廣告我說是廣告性質,自願提供學歷希望人家掛號 05/20 13:55
→ enos:出國唸書不是一種光榮嗎 (古早的觀念 現在不知) 05/20 13:55
→ darkmanx2:跟沒同意公開學歷卻在網路上公開差很多吧 05/20 13:55
→ enos:光榮怕別人知道? 05/20 13:56
→ darkmanx2:這跟怕不怕別人知道有什麼關係? 05/20 13:56
→ enos:都印到雜誌上 上萬本的在發 何來隱私? 05/20 13:58
→ enos:(還是不止萬本? 醫科有幾本刊物?) 05/20 13:59
→ darkmanx2:這雜誌是發給特定族群吧,並非對非特定族群發送,資料所 05/20 13:59
→ darkmanx2:有人合理期望只有特定族群會看到,而不是公開網路連非特 05/20 14:00
→ darkmanx2:定族群也看得到 05/20 14:00
→ enos:資料取得正當 還是光榮的資料 (有誰會以自己學歷為恥的???) 05/20 14:00
→ darkmanx2:在轉載這些資料到網路的時候有經過資料所有人的同意嗎? 05/20 14:00
→ enos:公會在入會時 也沒不可刊登這個選項啊 (不然怎會通通刊出) 05/20 14:05
推 CKYA:數字板的小黑跑來這了喔? 05/20 14:06
→ enos:所以公會已先違法取得資料? 已失去正當性在先? 05/20 14:06
推 Jasy:推羊大 05/20 14:06
→ Jasy:照這樣說榮總和醫師公會先送去開罰好了 05/20 14:07
→ darkmanx2:又不是公會把資料PO在網路上的,會員同意刊在通訊錄不等 05/20 14:08
→ darkmanx2:於同意公開在網路,你能看到期刊的資料也不表示你能轉載 05/20 14:08
推 BioMachine:少來 那如果有些醫師把台灣醫界放在候診區 那算是洩漏 05/20 14:09
→ BioMachine:個資囉 05/20 14:10
→ darkmanx2:我就說了,能看到資料不代表可以轉載好嗎? 05/20 14:10
推 purepiggy:我覺得民眾有知的權利,不管去診所或醫院掛號時,有學經歷 05/20 14:10
→ darkmanx2:你從01看到文章想轉到PTT不用經過作者同意嗎? 05/20 14:10
→ purepiggy:以供民眾選擇才對,[我愛波波]就有此功用! 05/20 14:10
推 Jasy:台灣醫界可放候診區就是公開刊物阿 05/20 14:11
→ darkmanx2:是公開刊物沒錯啊,但你看得到的資料就可以轉載嗎? 05/20 14:11
→ Jasy:那你有證據認為他們一定是看台灣醫界得知嗎? 05/20 14:13
→ darkmanx2:PO文提供資料的就說資料是從台灣醫界來的不是嗎= = 05/20 14:13
→ Jasy:個資這種東西也要講著作權? 05/20 14:14
推 mark89:\\我覺得d大的意思應該是說希望建議立法院強制公開吧 05/20 14:14
→ mark89:這樣我相當的贊同 05/20 14:15
→ enos:推 馬克大 05/20 14:15
→ Jasy:那我說馬英九哈佛畢業也要徵得他同意? 05/20 14:15
→ enos:醫院資訊也有得查啊 05/20 14:15
→ darkmanx2:資料所有者提供期刊刊登,個資是經過所有者同意,但不管 05/20 14:16
→ darkmanx2:是所有者或持有者都沒授權轉載的東西可以任意轉載? 05/20 14:16
推 Jasy:那這樣一堆維基百科公眾人物註明學歷根本就違法了? 05/20 14:19
→ darkmanx2:只要沒經過同意當然違法,只是所有人要不要提告而已 05/20 14:20
→ Jasy:我不相信誰會去徵求那些當事人同意 05/20 14:20
→ mark89:美國醫師也是都被公開個資 如果Last name輸入lee 05/20 14:20
→ darkmanx2:問題是公眾人物大多在參選或提名的時候就自願公開學歷了 05/20 14:20
→ mark89:還會發現第一個就是上海醫學院畢業哦 05/20 14:20
→ mark89:醫事人員學歷本來就不能因為你不想公開就不公開 05/20 14:21
→ Jasy:不一定哦 公眾人物又不是只有政治人士一種 05/20 14:22
→ darkmanx2:你要非經同意公開他人個資至少也要法律授權吧 05/20 14:22
→ Jasy:那有法律授權大學公開教授學歷嗎? 05/20 14:23
→ darkmanx2:而且所謂的不想公開,是必要性的公開,譬如在公會設名簿 05/20 14:24
→ enos:那是廣告 (認真) 05/20 14:24
→ mark89:目前並沒有說被公開違法吧 雜誌上都可找得到 也應該讓人更 05/20 14:24
→ mark89:方便找到 所以我也很認同應該強制公開 05/20 14:24
→ darkmanx2:如果有必要性才提供,而不是無條件公開吧 05/20 14:24
→ mark89: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還要下載才能知道 這樣很不方便一般民眾 05/20 14:25
→ Jasy:d大就已經認為可以提告 為何不違法? 05/20 14:25
→ darkmanx2:為了公益考量提供學歷資料給主管機關,有必要時才提供給 05/20 14:25
→ darkmanx2:請求人,而不是無條件的公布在網路上 05/20 14:25
→ mark89:只要有需要的民眾都應該可以主動或被動獲得醫事人員資歷 05/20 14:26
→ darkmanx2:公益和隱私還是要做權衡阿,如果你質疑一個醫師有問題自 05/20 14:26
→ darkmanx2:然可以去相關單位查他的資料,但不代表可以無條件公開在 05/20 14:26
→ darkmanx2:網路上吧? 05/20 14:26
→ mark89:而且不方便人家查詢的目的是.... 有造成什麼問題嗎? 05/20 14:27
推 Jasy:我認為工作上公開學歷本來就是可容許的事 (無學歷限制例外) 05/20 14:27
→ darkmanx2:保障隱私權還需要有什麼目的嗎? 05/20 14:27
→ darkmanx2:你有需要本來就可以去查,而且不是查不到,但無差別的公 05/20 14:28
→ darkmanx2:開,手段跟目的有相符嗎? 05/20 14:28
推 Esperanto:試問違反了那一條法令? 05/20 14:34
推 asoedarren:新法尚未實施 舊法非保障個人 05/20 14:34
推 CKYA:舉法條來討論啦,一直打"吧""嗎",跟一直打"我覺得"有什麼差? 05/20 14:36
推 Esperanto:即使是新法,試問違背了那一條法令? 05/20 14:36
推 mark89:實際上 我愛波波程式符合醫療法之中第五章第85條醫療廣告 05/20 14:39
推 Jasy:對阿 為什麼是拿著作權來討論 這和個資有什麼關係 05/20 14:40
→ mark89:醫療廣告確實允許公開醫師姓名 學經歷 05/20 14:40
→ Jasy:個人資料應先適用個資法 05/20 14:41
推 darkmanx2:當然以著作權為出發點,難道波波名單是作者自己去問波波 05/20 14:42
→ darkmanx2:得到的嗎? 05/20 14:42
推 Esperanto:著作權?你倒底在講什麼?學歷和著作權什麼關係? 05/20 14:43
→ Jasy:你無法排除這樣的可能性 也可能是在網路上辜狗到的阿 05/20 14:43
→ Esperanto:學歷本來就被公開在台灣醫界,醫師公會是半官方組織有疑 05/20 14:43
→ Jasy:拿著作權來講根本就是打迷糊仗 05/20 14:44
→ Esperanto:問嗎? 05/20 14:44
→ Esperanto:其實也不需要廢話那麼多,您認為到底違反那一條法令,可 05/20 14:45
→ Jasy:不然名字也有著作權 和我同名同姓我都可以告(或被告)? 05/20 14:45
→ Esperanto:以切確指出來嗎?您說著作權,那麼試問侵犯了誰的法益? 05/20 14:45
推 darkmanx2:光是第八、第九條須告知資料之用途及第十二條資料受其他 05/20 14:46
→ darkmanx2:侵害者,資料持有人早就應該主動調查 05/20 14:47
→ darkmanx2:而不是等所有人提告 05/20 14:47
推 baldeagle:別跟豬打架 某人在iPhone板跳針跳不夠現在跳來這了 05/20 14:47
→ darkmanx2:如果當初公會蒐集資料時有告知會提供他人任意使用那就算 05/20 14:50
→ darkmanx2:了,但有可能有人會提供個資給他人任意使用?如果沒有先 05/20 14:50
→ darkmanx2:聲明此項用途,那不就代表已受其他侵害,持有人還不主動 05/20 14:50
→ darkmanx2:調查? 05/20 14:51
推 Esperanto:你到底在告知告知啥東西?你有沒看懂第八條的內容? 05/20 14:56
推 Esperanto:話說回來,不爽?那就提告啊,最好把這件事鬧大才好! 05/20 14:58
→ darkmanx2:你不是叫我看個資法= =?第八條的告知你沒看到嗎? 05/20 14:59
→ Esperanto:你有沒有看到下面的免除事項?醫師公會做為醫師的管理機 05/20 15:00
→ Esperanto:構,取得畢業相關資料本來就是業務所需。 05/20 15:01
→ darkmanx2:持有人反映,請持有人向作者要求才對 05/20 15:01
推 Jasy:第 9條 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05/20 15:01
→ darkmanx2:我沒說蒐集違法阿,但你蒐集的用途要告知個資所有人阿 05/20 15:02
→ Jasy:得免為前項之告知 這樣根本沒有違法 05/20 15:02
推 baldeagle:所以醫師公會違法 趕快去告醫師公會的大老喔^.<* 05/20 15:02
→ Esperanto:還是你認為做為發放醫師證書的公會可以不需要知道申請人 05/20 15:02
→ Esperanto:是否受過醫學教育的訓練? 05/20 15:03
→ darkmanx2:當事人哪來的自行公開= =提供給公會就叫公開嗎? 05/20 15:03
→ Jasy:那你先告醫師全聯會吧 加油 05/20 15:03
→ Esperanto:你不爽,可以去告公會啊…快去提告! 05/20 15:04
→ darkmanx2:沒錯啊,對象就是個資持有人及非經授權用途使用者 05/20 15:04
→ baldeagle:快點告醫師公會吧 快去喔XD 05/20 15:04
→ darkmanx2:但我沒有主觀公權利是要告什麼東西 05/20 15:04
→ Jasy:照你這樣說公會無權刊登學歷阿 05/20 15:04
→ baldeagle:那你在屁啥?浪費時間 05/20 15:05
→ baldeagle:你趕快呼籲被公開的波波趕快去告 05/20 15:05
→ baldeagle:結果兒子告爸爸這就好笑了XD 05/20 15:05
→ darkmanx2:我相信公會一定會告知資料將用於期刊刊登,但沒告知用於 05/20 15:06
→ Jasy:第48條是違法第8條之行政罰則 快去檢舉 05/20 15:06
→ darkmanx2:網路公開吧,既然被人以非授權用途使用,持有人就應該主 05/20 15:06
→ darkmanx2:動調查了 05/20 15:06
→ baldeagle:用於期刊刊登 然後期刊是公開的阿 你要講啥 05/20 15:06
→ Jasy:期刊有網路版也不行嗎? 05/20 15:07
→ ashidaka:講那麼多都只是你的個人見解,還不就是自知這些東西根本不 05/20 15:07
→ darkmanx2:行政罰則也要有主觀公權利的人才能檢舉好嗎? 05/20 15:07
→ Jasy:好想看醫師公會被重罰20萬耶 XD 05/20 15:07
→ baldeagle:所以你沒用處了 退下吧 不要浪費時間XD 05/20 15:07
→ darkmanx2:期刊有網路版?請問連結在哪? 05/20 15:08
→ ashidaka:違法告不倒人只好來打迷糊仗想嚇嚇人....有違法就快去告 05/20 15:08
→ baldeagle:大家不要跟一個只說不做的XX浪費時間了 05/20 15:08
→ darkmanx2:如果持有人沒有主動調查致個資所有人權利受其他侵害提告 05/20 15:09
→ darkmanx2:沒錯啊 05/20 15:09
→ Jasy:行政罰任何人都能檢舉 最好是不行 不然檢舉達人哪來 05/20 15:09
推 CkMichael:跳針哥從數字版跳到這 累不累阿 05/20 15:09
→ darkmanx2:你以為什麼都能檢舉嗎?主觀公權利有關係的才可好嗎 05/20 15:10
→ baldeagle:那你趕快叫波波去檢舉 不要在這廢話 05/20 15:10
→ baldeagle:你又不能檢舉又在這邊叫叫叫是叫屁? 05/20 15:10
→ Jasy:又不是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或是刑事告訴乃論之類 05/20 15:10
→ Jasy:別公司違反勞基法我都檢舉過了 還不是照抄 05/20 15:11
→ ashidaka:公會期刊可是公開陳列在公眾圖書館供不特定人士閱覽的,這 05/20 15:12
→ Jasy:不然你快點叫波波去檢舉阿 05/20 15:12
推 darkmanx2:我也希望波波看到我的推文會去表達抗議啊 05/20 15:12
推 Esperanto:台灣醫界本來就是公開的刊物,這有何好爭議的? 05/20 15:12
→ darkmanx2:因為這裡是醫學生板,波波應該也會來吧 05/20 15:13
→ ashidaka:不叫公開叫什麼? 非商業行為且有促進社會公益引用其中部 05/20 15:13
→ darkmanx2:公開不等於任意使用 前面就講了 05/20 15:13
→ darkmanx2:促進公益你先舉證再說 05/20 15:13
→ Jasy:反正做成App被查就不行啦 05/20 15:13
推 Esperanto:總之,不爽就告。訴訟是人民的權利。 05/20 15:15
→ ashidaka:份內容你用智財權法告看看啊,會成立我佩服你..... 05/20 15:15
→ Esperanto:我倒覺得可能適用"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 05/20 15:16
→ ashidaka:法律不是你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多去唸點書不要只會交錢 05/20 15:16
→ Esperanto:產上之危險。"XD...... 05/20 15:16
推 darkmanx2:這些抽象要件都是要舉證的,哪能任意解釋 05/20 15:16
→ ashidaka:給波波神醫大學 05/20 15:17
→ ashidaka:舉證責任是在原告,請你舉證吧 哈~~~ 05/20 15:17
→ Esperanto:舉證是上法院之後的事....真覺得受到侵害,那就提告吧。 05/20 15:18
→ darkmanx2:是阿,提告除了爭取權益,更能讓社會關注這件事,才有改 05/20 15:18
→ darkmanx2:變的機會 05/20 15:18
推 abyssalpoet:不用跟他多說囉,他喜歡怎麼解釋是他的自由 05/20 15:19
→ ashidaka:所以趕快去告,怕是有波波怕鬧太大民眾太關注這件事結果大 05/20 15:19
推 d8888:醫生的姓名和畢業學校不可能是智產權好嗎? 05/20 15:19
→ ashidaka:選年國會不小心就修了那些波爸波媽不想修的法吧 05/20 15:20
→ d8888:就算整份名單因為建立的過程牽涉勞動有智產權 05/20 15:20
→ d8888:也是由台灣醫界這本雜誌去告app開發人員非法複製名單 05/20 15:20
推 purepiggy:為什麼這麼怕人家知道??怎麼都忽略了崇尚舶來品族群的 05/20 15:20
→ purepiggy:喜好,人家有時候看病也會想要找異國風的醫師呀!(眨眼) 05/20 15:21
推 d8888:台灣醫界雖然是向特定人士寄發,但沒有限制特殊族群才能取得 05/20 15:23
→ d8888:轉載醫療雜誌上的資訊也非個資法第八條「向當事人」蒐集資料 05/20 15:24
推 darkmanx2:我就是這個意思啊,看得到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 05/20 15:24
→ darkmanx2:上面的資料是公會向會員蒐集的不是嗎 05/20 15:24
→ darkmanx2:轉載資料已經不在蒐集範疇,而是於授權用途外利用 05/20 15:25
推 purepiggy:說實在的如果你這麼捍衛個資,那麼請不要使用跟網路有關 05/20 15:27
→ purepiggy:的東西,另外也不要用身分證號碼 05/20 15:28
→ purepiggy:因為無關於你是否有授權與否,相關單位都一定知道 05/20 15:29
→ ashidaka:你講的都只是你個人的想法,真覺得違法事實這麼明確就快去 05/20 15:29
→ ashidaka:告,你們波波聯誼會跟波爸波媽應該認識很多律師能上場 05/20 15:30
→ purepiggy:推樓上的!!! 05/20 15:30
→ ashidaka:還有不要把電視電影看到美帝那套隱私權就想直接套到台灣 05/20 15:33
→ ashidaka:的實務運用,你看那些壹週刊蘋果被告倒幾次就知道你的那套 05/20 15:34
→ ashidaka:自己幻想的規則勝算有多少,期待你們鬧上法庭哦,揪咪 05/20 15:35
推 CkMichael:樓上你怎麼掀他底牌 波波聯誼會 糟糕公佈他人隱私喔 05/20 15:46
推 vict:我愛波波!! 05/20 17:03
推 FMbigmama:政府自己先這樣做,就沒理由說人家違法,d你吵個屁啊 05/20 19:24
推 ha:幫推....大老們愈幫波波 就讓本土醫學生更團結 05/20 20:02
推 mark89:我記得並沒要告知我們會公開喔 而實際上 通常沒有人會反對 05/20 20:37
→ mark89:darkmanx2你完全錯了 公會向我們索取資料的時候 05/20 20:37
→ mark89:我記得並沒要告知我們會公開喔 而實際上 通常沒有人會反對 05/20 20:37
→ mark89:而事實上正如羊姐所說 我們也從未授權衛生署公開我們的個資 05/20 20:39
→ mark89:如果真的要說保護我們的個資的話 衛生署公會是帶頭違法 05/20 20:40
→ mark89:如果真的對這件事這麼關注的話 建議你去告這兩個機關 05/20 20:40
→ mark89:他們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 05/20 20:41
→ mark89:他們不但公開會員動態 連跟誰結婚 誰老爸老媽死了都公開 05/20 20:42
推 keikinaka:這不是昨天被我戰爆的darkmanx2嗎? 05/20 21:18
推 littletreess:被戰爆的D只會跳針而已,昨天再八卦板看他跳個不停.. 05/20 21:36
推 darkmanx2:mark89~就是因為工會沒告知會公開所以現在被用於網路公 05/21 12:35
→ darkmanx2:開就應該主動調查,另可參照關於製作APP之作者,個資法 05/21 12:36
→ darkmanx2:20條規定資料之利用、29條違法利用負損害賠償責任、41條 05/21 12:45
→ darkmanx2:、47條分別訂有刑事罰則及行政罰則 05/21 12:46
→ darkmanx2:但你要注意是否在特定的情形下,譬如填寫某些資料時是否 05/21 12:47
→ darkmanx2:有被加註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被用於XX用途而未察覺 05/21 12:48
推 darkmanx2:且公家機關公開資料,想必能舉出大量數據證明其能證明其 05/21 12:52
→ darkmanx2:使用符合16條2到4款這種抽象要件,但非公務機關例如自然 05/21 12:53
→ darkmanx2:人(個人)能否舉出相關數據來排除20條第6款需經當事人書 05/21 12:54
→ darkmanx2:面同意,那就沒這麼簡單了。 05/21 12:54
→ bin0819:衛生署 不長進墮落的地方 05/21 18:52
推 wing74714:講不下去讓你崩潰流淚了嗎? 05/21 19:44
推 Esperanto:對於小丑來說,最悲哀就是沒有觀眾。 05/21 20:47
推 mark89:坦白說我實在不能認同你說不公開醫事人員學歷這件事 05/21 21:04
→ mark89:另外就是他記載於公眾可以取得的書刊就已經是公開了 05/21 21:05
→ mark89:一般民眾也是可以取得雜誌 並沒有限制說公會會員才能取得 05/21 21:07
→ mark89:並不是轉成電子檔才叫公開 實際上這本雜誌也有電子檔喔 05/21 21:08
→ mark89:他的內容會同時收錄於中文電子期刊CEPS 05/21 21:08
→ mark89:如果真有違法情事應該請受害者出面控訴 05/21 21:09
→ mark89:而不是請自己爸爸上媒體說些有的沒的 05/21 21:10
→ mark89:認為自己沒違法而且對方違法就去提告不是比較清楚 05/21 21:11
→ mark89:跟我們鄉民打嘴砲對你們一樣沒好處 05/21 21:11
→ mark89:另外我想問的是 波蘭也不公開醫師學歷嗎? 05/21 21:12
推 dewenhsu:辦同學會找失聯同學時, 這個連結蠻有用的 05/22 00:19
推 kyowu221:總之若真有違法也是衛生署先違法,不知此App還下載的到嗎 05/22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