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rkleyc:真的是婦慘科y 05/27 08:48
推 CKun:法官表示: 坐月子中心應設置小兒科醫師...判賠400萬 05/27 08:54
推 Jatoba:有夠衰 05/27 09:05
推 yamatai:坐月子中心有管理條例嗎? 05/27 09:09
推 Jatoba:樓上問的我也想知道 如我原本就沒設法條 那他告的點就不成 05/27 09:13
→ Jatoba:立吧?建議他申請國賠 05/27 09:13
推 Olowokandi:馬的 SIDS是告個刁啊 雖說腦筋正常的話這官司不會輸 05/27 09:17
推 imowen:....重點是要腦筋正常~"~ 05/27 10:17
推 purepiggy:只能說開業前與加設前,請先了解法規 法律,以免觸法。 05/27 10:21
→ purepiggy:btw, 醫學生應該被強烈建議輔修法律系! 05/27 10:22
→ yamatai:目前是用護理機構來做規範 05/27 10:30
推 waterspinach:昨天聽到的八卦: 該產婦是記者 丈夫是警察 05/27 10:57
推 yamatai:太好了,我最討厭的職業前五名就佔了兩個 05/27 11:00
推 waterspinach:那老師有在另外三個職業裡嗎?:P 05/27 11:01
→ moonshade:不符法規亂搞就不用幫他護航了吧,自己不小心... 05/27 12:32
→ moonshade:去請醫療法律顧問比自己讀好多了.... 05/27 12:32
推 yamatai:那也只有罰款而已阿。而且你自己看清楚,其實現在法規上 05/27 15:35
→ yamatai:產後護理中心跟做月子中心,界限模糊,難以管理也是事實 05/27 15:35
→ yamatai:經濟部推給衛生署,衛生署推環經濟部,弄的不清不楚的 05/27 15:36
推 carlchang:直言言,該診所院長劉邦斌「欠她一個交代.......... 05/27 15:38
推 DrBear:這樣衛生署沒有侵犯隱私? 05/27 15:44
推 chunchieh:違反護理機構設置標準第2條與第3條 層級:法規命令 05/27 16:13
→ chunchieh:至於有無需小兒科醫師....這個...行政函釋沒有寫很清楚 05/27 16:13
→ chunchieh:爭點跟婦產科沒什麼太大關係.... 05/27 16:14
推 ymst:難搞病患前五名:法官/檢察官/律師.記者.醫護.老師.黑道 05/27 18:06
→ yuping308:違法就是違法,這些本來就有配置標準 05/29 08:45
推 LFITZGERALD:黑道其實是大哥還好 但是旁邊的廢物小弟很難溝通 05/29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