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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gerwe (虎尾)》之銘言: : 標題: [感想] 越來越有感觸的文章...... : 時間: Sun Jul 31 12:13:56 2011 : 但法律漏洞是「法律」的問題 而不是「人」的問題 : 所以各位關心人民健康的醫學生 或許應該更專注在「法律」上面 : 而不是去排擠、輕視甚至指責「人」的部分 : 人沒有錯?請問一下 什麼叫做「錯」呢? : 法治社會裡面 人有沒有錯是法定的 而不是自由心證 : 因此只要合法 人就沒有錯 法治社會裡,人有沒有犯法是法定的,只有合法,人就沒有違法 所以只能說波波目前似乎並無違法 只要合法就沒有錯? 這種錯誤無知的說法就不要拿出來了 我們的教育真是十分失敗 是非對錯始終是價值判斷,也就是版上眾人被強迫去上,醫學倫理的"倫理學"部分 所以有Bentham、Mill,有teleology 有Kant、有John Rawls,有deontology 人有沒有錯不是法定的,更不是什麼"自由心證",現在是刑事訴訟嗎??講什麼的證據力?? 我勸你搞不懂得字最好不要亂用,比台灣記者程度還差 遠一點看,蘇格拉底被判死刑,所以他錯了? Martin Luther King根本不該來亂,法律都規定好了啊 柏楊被關了十年也是因為他錯了,不過刑法100條現在不知道哪裡去了 看小一點,景文弊案檢察官劉承武上訴逾期,法官合法裁判,十七名被告無罪確定,他們都沒錯? 中國台辦官員在台偷竊,聽說微罪不舉放回家了,所以也沒錯? 是這樣嗎? : 依法行政的「人」本來就沒有錯 要錯也是錯在「法」 : 但鑽法律漏洞的「人」沒有錯 問題是出在「法」 : 我的邏輯並沒有問題啊 依法行政的人沒有違法,鑽法律漏洞的人如果沒犯法也沒有違法 你可以試著用最簡陋的Syllogism來練習一下你錯誤的邏輯 合法跟沒錯是在哪一點牽上關係的? 法律本來就只能跟在社會變遷之後 先有獨佔、聯合、不公平競爭,才有公平交易法 有定型化契約、郵購,很久後才有消保法 有柯媽媽才有汽車強制責任險 就是有波波才需要修醫療法 修法,簡單來說,就是有一些"錯"需要更正 隨著時代的改變,法條當然永遠需要debug : 那這根本毫無社會正義的概念在 來,你在說一次鑽法律漏洞的人沒有錯 真的是根本毫無社會正義的概念在 去跟你爸媽還有國小國中老師說一遍 社會正義就是鑽法律漏洞的人沒有錯,只有法錯了 : 因此只要合法 人就沒有錯 全民健保法最合法了,所以一定沒錯 醫師說有錯一定是醫師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2.9
WMX:推這篇...尤其是最後兩句XD 07/31 15:59
LBJ23:GOOD 07/31 15:59
ancestor:推! 07/31 16:04
dreamoff:非常正確!!!打臉打的好 07/31 16:08
kissday:as 恐龍法官 07/31 16:08
dreamoff:我是說原po不是說來亂的納各 07/31 16:09
flowwinds:價值觀人人見解不同, 但有普世共同的價值...難道沒有? 07/31 16:11
ARKL:法律本身不需要論對錯的,它只是有瑕疵,但明知有漏洞卻存心 07/31 16:15
ARKL:去鑽,這種心態才是我們唾棄的主因 07/31 16:15
ARKL:是的,波波並不違法,但請不要說波波是合法的 07/31 16:17
ARKL:今天沒立法說作弊有罪,難不成作弊也可視作中性特質? 07/31 16:18
tboy0128:耶正確文必須推! 07/31 16:19
ARKL:波波沒有遵守法條,只是不違反法條 07/31 16:24
Hshie:嘛~反正不管如何都進來了..經過一段時間病人自然會知所抉擇~ 07/31 16:25
keikinaka:法律錯了 明知法律錯了又利用它來使自己得利的人 07/31 16:26
keikinaka:當然也錯 再硬凹跳針只是更難看 07/31 16:26
keikinaka:你剛剛自己說錯了阿? 不要打自己巴掌 07/31 16:28
keikinaka:不過不管你在這邊打多少次自己臉 大家也不會覺得波波 07/31 16:30
keikinaka:可以被接受 就繼續浪費你時間好了 07/31 16:30
ARKL:所以我舉作弊的例子了嘛,當然它有學校可管,但只是想說法律 07/31 16:30
ARKL:沒說不行的東西,不代表就可以 07/31 16:31
ARKL:虎尾你錯了 07/31 16:33
Hshie:Cluster B personality~ 07/31 16:41
tigerwe:修我這麼多推文不累嗎XDDDDD 07/31 16:45
CDRW:讓沒意義的比重減少方便閱讀 07/31 16:45
※ 編輯: CDRW 來自: 221.120.70.111 (07/31 16:52)
supereric007:好論點~讚 07/31 17:23
u9005205:程序正義 實質正義..... 07/31 17:25
xslayer:推!就是因為出現問題才要修法,但並不代表現在鑽漏洞的人 07/31 17:27
xslayer:就沒錯,這群做了鑽漏洞這種丟臉事,還敢出來大聲嚷嚷的人 07/31 17:27
xslayer:簡直就是國家社會教育失敗的恥辱 07/31 17:28
kbfly:他沒有"反擊"了诶!因為無話可說嗎@@? 07/31 17:37
tigerwe:我講的全部都被修掉 還能怎麼辦呢 -.- 07/31 17:41
kbfly:你也可以修他的文阿^^不要擔心,辦法一定會有的! 07/31 17:48
deathsman:虎尾君你要不要乾脆回文? 07/31 17:55
xxline:不管怎麼論對錯 這篇還是有說服力多了!! 07/31 19:20
miaooooooooo:tigerwe: 你這樣我要怎麼回 我要哭了 嗚嗚 不要這樣 07/31 19:43
grana:只能大推啦~~~ 07/31 20:22
hiko745:所以我們才會想要修法,事件的發生永遠走在法律之前 07/31 21:18
hiko745:法律不見得都符合當下的社會正義,更多的是政治角力 07/31 21:19
hiko745:比如說~公投法啦,特別費啦~諸如此類,難道法就都是"對"的?? 07/31 21:21
bestbsn:推...打臉打得很重 07/31 22:06
nysouth:用法律來處理問題應該是最後手段阿,國中都有教很顯然 07/31 22:25
nysouth:教育失敗 07/31 22:25
shokanshorin:tigerwe: 你這樣我要怎麼回 我要哭了 嗚嗚 不要這樣 07/31 22:56
XD381:拜託原原PO要來看這篇!! 08/01 00:31
rationew:推 08/01 03:09
kbfly:他好像昨天就被水桶了,這樣還是可以回嗎?不要趁現在欺負他 08/01 08:54
lot:好文就該推 08/01 15:04
Herro:感覺有人幫我導讀了"正義"這本書 讚 08/02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