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rBear:重判三年!一路刑期變輕 08/11 17:09
推 camerdy:........... 08/11 17:10
→ Elleria:他X的 插鼻管"導致"傷重死亡?那你就不要送急診啊 送個屁 08/11 17:24
→ kuromu:殺人= = 08/11 17:28
→ momonin:....... 08/11 17:44
→ kioskyline:如果照這樣說起來 火葬場是不是每天幫助人毀屍滅跡? 08/11 17:50
推 HookWorm:................ 08/11 18:02
推 c2yuan:我也覺得"導致"這兩個字問題很大...苦主應發函請記者道歉 08/11 18:15
推 jumomo:幹 鬼島才有這種重罪輕罰判決 應該槍斃才對 08/11 18:16
推 kyowu221:殺人未遂只判三年? 那個法條阿? 08/11 19:01
噓 dingoo:如果砍的是法官或高官要判幾年阿 08/11 19:24
噓 Commitment: 慘 08/11 19:35
噓 deathsman:這什麼鬼?殺人未遂關三年? 08/11 19:35
推 Atropos0723:雖然我也不喜歡記者,但這裡用「導致」是引述嫌犯說法 08/11 20:51
→ Atropos0723:並非支持這種論調,再者從前後文來看,應是譴責之意 08/11 20:53
推 momomasun:重判三年 然後一年後假釋出獄再來砍醫生 08/11 22:33
→ momomasun:只能說醫生的命有夠賤!!! 08/11 22:33
噓 cyp001:噓法官 這樣才判3年? 08/11 22:46
推 BEASTKING:要學大陸嗎? 以後沒有同意書不能插管 08/11 23:09
→ Jpswd:真是老番癲 08/12 09:00
推 chunchieh:如果是刑法271II 應該是比照刑法271I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08/12 12:02
→ chunchieh:但是可以確定的是 96年有罪犯減刑條例 可以適用 08/12 12:03
→ chunchieh:因為被害者沒有死亡 算一算應該也要判個5年6個月 08/12 12:05
→ chunchieh:所以還要看一下判決書才知道為什麼 08/12 12:05
→ chunchieh:如果一審判了6年 是合理的(純粹以法律面 不論情感面) 08/12 12:07
→ chunchieh:更二審判三年 這個就有看判決書的必要了 08/12 12:08
→ chunchieh:其實我在想更二審會不會變更法條 改用重傷罪來判~~ 08/12 12:38
→ chunchieh:刑法278I是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事人是96.4.24以 08/12 12:41
→ chunchieh:前犯案 若用96年罪犯減刑條例 就變成2年半到6年 08/12 12:42
→ chunchieh:不過我自己是非常不認同減刑條例的..... 08/12 12:45
→ enos:還有假釋 年紀大 + 獄中表現良好 這不是不可能 08/12 13:11
推 wing74714:這是預謀犯案,而且利用被害者值班無法拒絕病患之弱點, 08/12 19:36
推 wing74714:同時還造成公共危險、延誤他人就醫,以此情節沒有七年太 08/12 19:48
→ wing74714:輕了吧 08/12 19:49
→ reifind:鬼島 .... 08/13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