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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盼減少猝死悲劇 公共場所擬廣設AED
時間Wed Aug 17 12:59:07 2011
全文網址:
http://udn.com/NEWS/LIFE/LIF1/6531267.shtml#ixzz1VG5OOpe4
盼減少猝死悲劇 公共場所擬廣設AED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2011.08.17 03:10 am
衛生署建議,各機關團體及公共場所應添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
記者詹建富/攝影
為減少企業家溫世仁、藝人馬兆駿和國民黨副秘書長廖風德等人猝死的悲劇,
衛生署研議修改「緊急醫療救護法」,除強制公共場所應安裝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
顫器(AED)裝置外,民眾若為危急病人施救,一旦導致患者肋骨斷裂等傷害,
也
可望免除法律責任。
衛生署昨天舉辦「心肺復甦術加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授證儀式」。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台灣每年約兩萬名民眾因心室顫動、心搏過速等問題,
送到醫院前已心臟停止;若各地能普設AED,或能將患者存活率從不到百分之一
提升到百分之五。
台大醫院急診部主治醫師馬惠明指出,統計發現,看到路倒病人會伸出援手施行心肺
復甦術的,台灣不到一成。若在公共場所提供AED裝置,急救成功率將大增。
長庚醫院急診部主任陳日昌說,AED俗稱「傻瓜電擊器」,透過兩個感應貼片放在
胸前,就能偵測患者有無心跳,需不需通電來排除心律不整,未受過訓練也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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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望
有三千萬可以賠的人再衝吧,不然一時的衝動救人只會毀了自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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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68.225
推 truedo:我是傻瓜,這樣去公共場所都要被電嗎? 08/17 14:32
→ cyp001:使用說明第一條: 你有3000萬嗎? 08/17 16:42
推 cooltyus:沒有刑責 可是要賠錢唷^.< 08/17 16:54
→ ANDYYELLOW:從各新聞連結看來,"可望"免除的只是壓斷肋骨等等的責 08/17 17:52
→ ANDYYELLOW:任而已。如果英名又保讀群書的法官大人認為他的死因跟 08/17 17:53
→ ANDYYELLOW:你有關,就再準備n個三千萬來吧! 08/17 17:54
推 dingoo:說不定可望的是非業務相關的 被抓到是醫師一樣是三千萬 08/17 19:01
推 daviking:只適用於一等親 08/17 20:49
推 kioskyline:以後小偷專偷AED 再也不偷纜線跟水溝蓋了 08/17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