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D381:推最後一段 但是上層就很多人都聽不進去!! 08/20 21:23
→ louis123321:加油...法官要修的學分不多 各位認真念書去考吧! 08/20 21:25
→ louis123321:江國慶案還有很多證據的捏造等等 那應該去問上頭軍官 08/20 21:27
→ louis123321:勞工有的武器只有罷工 就看勞工們能忍受到哪一時囉~ 08/20 21:28
推 Howard2:其實已經可以採取罷工了 要是蜜蜂事件要醫院賠的話 08/20 21:49
推 lopin:考慮轉職~ 08/20 22:54
→ kuromu:依法看病 08/20 23:37
推 magicagar:算了吧 蜜蜂那個保證被河蟹掉的...... 08/20 23:53
推 uslab303:給二樓:法官判得不正確,可以把責任推給別人;醫生想開 08/21 00:16
→ uslab303:檢查,但會被健保局罰,不檢查怕病人出事,檢查怕被罰錢 08/21 00:18
→ uslab303:如果跟法官說怕被罰錢,還會被說成沒醫德,只考慮錢… 08/21 00:19
推 paipai12:兩個學法律的總統都不做司法改革,請大家不要再去投票了 08/21 00:27
推 watertree:請立法標準醫療流程 所以醫生都遵守SOP流程就對了 08/21 00:29
噓 ILoveTSMC:照你這論點法官不就工程、專利或其他職業都不用判了 08/21 00:49
→ reifind:工程專利等等有像疾病進展的完全不可確定性嗎? 08/21 01:02
推 liltwnboiz:ILoveTSMC你知道你在噓什麼嗎 看一下最近3100萬的案例 08/21 01:03
→ liltwnboiz:法官採信消基會卻不採信醫療專業的鑑定 08/21 01:03
推 dingoo:跟酸民沒什麼好計較的 08/21 08:50
推 Irence:應該立法將醫師納入國家體系~疏失應該由國家賠償 08/21 12:13
→ Irence:因為醫師守護國人之健康,而且不得拒絕病患 08/21 12:13
→ Irence:所以也應該要獲得國家的保障 08/21 12:14
推 Irence:若醫師為非國家行業,則醫師應享得以拒絕病人之權利 08/21 12:17
→ confis:公醫制呼之欲出 08/21 20:04
推 bce:重點是國家最後的公權力執行是一句法律,而法律就是掌握在這些 08/21 20:19
→ bce:人手中的...這是國家制度面的問題,對這些人無法有效進行制衡 08/21 20:20
→ hiko745:不去投票我們還是會有總統產生的,台灣是採相對多數 08/21 21:50
→ hiko745:印象中也沒有規定選舉人數需占總選舉人數多少比例 08/21 21:50
→ hiko745:所以我吶悶鼓吹不投票的背後意義?至於此篇,唉.... 08/21 21:52
→ hiko745:法官法就算已經三讀了,仍是一個鳥籠法官法阿,不切實際 08/21 21:56
→ hiko745:擁權自重又自命清高,苛政猛於虎大概就是這樣了..... 08/21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