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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vastate (但我不能放鴿...)》之銘言: : 現將醫師納入勞基法 : 您說多出來的工作誰來做? 一定要請外國學歷醫師? : 我說 您來做就可以了 : 今天若能設定一個合理的時數,讓大多數住院醫師能在不用過勞死 : 的環境下工作(也許只是值班完隔天半天off也合理許多) : 多出來的工作量,應該讓醫院多花錢提供"加班費"讓"想多賺錢"的醫師 : 賺飽一點 : 像您會在意收入,不在意工時,那這些錢給你賺爽爽行不行? : EX. Resident若衝到15~20萬,滿意嗎? : 前提是 我們要有法律讓醫院(資方)買單(高額加班費) : 醫師除非自己開業或作美容項目 : 不然就跟高級公務員沒兩樣。是可以幫助人,救人命的公務員 : 請不要騙自己 "我不是勞工階級" "我要用供給需求那一套來理解這個環境" : NO! 當醫師不是在做生意,人材供需的問題你交給醫院的股東煩惱就好了 : 人不夠,他們得自掏腰包來請 今天以 醫師過勞對病患處置有害 為訴求 真訂定工時上限後,卻又能加班多賺加班費 好像有哪裡怪怪的 -- NY ¯︶¯ NY S J ⊙—⊙ ⊙—⊙ ⊙—⊙ ⊙—⊙ ⊙—⊙ ⊙—⊙ ⊙—⊙ ⊙—⊙ ⊙—⊙ 郭扁志 扁維拉 寶貝扁 祖馬扁 扁-ROD 扁巴西亞 扁塔那 King扁 扁樂迪 張伯扁 岡島扁樹 扁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253.181
amaranth:不衝突,只是比照一般勞工而已,勞工也是分正常工作時間跟 11/14 13:25
amaranth:延長工時(加班),正常時間有規範,加班時間也另有時間規範 11/14 13:26
matsui55:確實不衝突 工時限制包含上限下限 加班 休假等組合 11/14 13:27
soyeto:想法是:你想多賺是你的意願,而不是強迫大家跟你一起累 11/14 13:27
soyeto:不覺得有衝突 11/14 13:28
matsui55:唯一要注意的是想多加班也要守加班上限 不只保護醫師 11/14 13:28
matsui55:也保護病患及同事 11/14 13:28
devastate:各大新聞的主要訴求是<防過勞死> 對病患怎樣是另一回事 11/14 13:28
amaranth:把過勞跟影響照顧病患品質連結比較有利於訴求民意,兩者也 11/14 13:32
amaranth:確實有關 11/14 13:32
jerryXDXDXD:簽名檔真的很好笑 11/14 15:52
Risperidone:沒有衝突。本來超時就是要另外給付,不能用責任制作為 11/14 16:27
Risperidone:免除給付的擋箭牌。 11/14 16:27
zooxalju:所以你覺得現在加班不給加班費很對嗎QQ 11/14 16:44
MicroGG:病歷中文化的確沒搞頭,我三行字也被上面兩樓解釋成這樣.. 11/14 19:25
MicroGG:今天訂立工時上限的官方理由是保護病患被過勞醫師醫到 11/14 19:27
MicroGG:結果醫師們在達到工時上限後,還能夠=加班=醫治病患 11/14 19:28
MicroGG:那被加班醫師(過勞中)醫到的病患,他的權益要誰維護? 11/14 19:30
MicroGG:我認為達到工時上限就要強迫休息滾出醫院,沒有加班這種事 11/14 19:31
amaranth:是你沒搞清楚喔...一班勞工的工時上限是分兩組的,正常工 11/14 19:31
amaranth:時上限兩週84小時,延長工時(加班)上限每月46小時 11/14 19:33
MicroGG:而且一旦有加班制,不可能有什麼想加的人加,不加的人不加 11/14 19:34
MicroGG:一定是全體被凹下去加,然後資方對外宣稱自願加班 11/14 19:34
amaranth:正常工作時數+最大加班時數才是總工時最大上限 11/14 19:35
MicroGG:維大力? 算了,打三國去 11/14 19:37
MicroGG:至少要有上限這一點大家是同一邊的,繼續加油 11/14 19:38
amaranth:以一般勞工來說,就是總工時上限平均每週53.5小時,其中42 11/14 19:40
amaranth:小時是底薪工時,11.5小時是最大加班時間(而且要另外算錢) 11/14 19:42
amaranth:只是一定會被醫院凹成各個志願加班沒錯,理論可行實際無效 11/14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