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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e819 (杉)》之銘言: : 在安寧緩和條例中 : 第七條 : 末期病人符合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情形時, : 原施予之心肺復甦術,得予終止或撤除。 : 前文有省略 意思是說明 假設意願者在意識清楚時已經預立好dnr : 假設不小心被on endo 可以拔除嗎 : 醫學倫理中 的不傷害 好像違背 : (有人說過違背 但是也有人說過末期病人使用cpr非標準療法 所以刻意延長也是違背) : 今天就法律面來說 該如何做 : 想討論一下這一塊 : 謝謝 需經由"全部"直系兩代卑親屬 簽名同意 再送交醫學倫理委員會同意 就可以拔endo 通過後 家屬也可以自己拔 -- 但是實際上很困難... 全部卑親屬 包括所有小孩 孫子輩(20以上) 都要同意 有的人根本還不在國內 等到所有流程跑完 病人應該也早就掛了 -- 黯淡了刀光劍影 遠去了鼓角箏鳴 眼前飛揚著一幕幕 鮮活的面容 淹沒了黃塵古道 荒蕪了烽火邊城 歲月啊 您帶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98.112
amaranth:這不是同意書才要嗎? 11/21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