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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nclesamayen (鑽研魔術!!)》之銘言: : 一名旅美建築師四年多前曾在中心診所做健康檢查,但診所卻沒查出他已罹癌。 : 直到兩年後,建築師才因為發病被查出已罹患惡性胸腺瘤末期,活不過五年。 : 現在,台北地院判決,中心診所確實有疏失,判醫生和診所須連帶賠償新台幣 : 五百二十一萬多元。 : (潘千詩報導) : 判決書指出,顧姓男子是一名長年待在美國科羅拉多州工作的執業建築師。他曾在 : 民國九十六年間返台,接受中心診所的健康檢查,結果報告顯示為正常。 : 不過兩年後,他卻因為腹痛發燒,被送往仁愛醫院急診,結果卻被診斷出罹患惡性 : 胸腺瘤第四期,五年存活率降到只剩25%,所以他只好返美接受手術跟化療。而顧姓 : 男子認為,中心診所未能及時診斷出病因,導致自己不能及時就醫,存活機率驟降, : 生存機會遭剝奪、更因長期休業接受治療,損失金額龐大,所以向診所求償一千五百萬元 : 。 :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診所辯稱醫療並無疏失,是顧姓男子吸氣不足,才會導致判定不準 : ,再加上胸部X光片根本無法判讀罹患惡性胸腺瘤。但法院重新鑑定X光片,確實發現有 : 異常,雖無法直接確認是癌症,但醫師也不該排除胸腺瘤初發病灶,因此判診所和醫師 : 須連帶賠償五百二十一萬多元。 : ---------------------------------------- 判決書內容 就上述爭執事項(一),判斷如下: 本院檢具系爭X光片,囑託馬偕紀念醫院(下稱馬偕醫院) 鑑定:就系爭X光片之曝光、X光強弱、清晰度、原告吸氣程 度等拍攝條件,是否足以作為判讀胸部X光之用?原告接受 胸部X光檢查時有無吸氣不足情形?經該醫院鑑定後以100年 8月22日馬院醫內字第100003069號函回覆本院:系爭X光片 ,其曝光、X光強弱、清晰度、病人吸氣程度等拍攝條件, 足以作為判讀胸部X光之用;病人接受胸部X光檢查時,並無 吸氣不足之情形。據此,被告辯稱系爭X片為原告吸氣不足 之情狀下所拍攝之X光片,為不可採,系爭X光片足供判讀胸 部之用,應可以認定。 被告雖辯稱系爭X片為原告吸氣不足之情狀下所拍攝之X光 片,系爭X光片所顯示之陰影,應係縱膈腔內心臟血管擴 大鼓起所形成之陰影,故被告李瑞華判讀系爭光片應無疏 失。然查,系爭X光片於拍攝時並無原告吸氣不足之情事 ,而足供判讀之用,前已述及,又馬偕醫院受本院囑託為 鑑定後,認系爭X光片在主動脈弓及主動脈肺動脈窗附近 疑似異常,異常之可能情形有:肺癌及縱膈腔腫瘤(如淋 巴瘤、胸腺腫瘤、畸胎瘤),且無法排除為胸腺瘤初發病 灶所造成之陰影,而為心臟附近血管所造成之陰影,可能 性不高,系爭檢查報告及系爭X光片判斷原告胸部為正常 ,並不正確,不符合當時臨床醫療水準,亦據上開函文記 載明確。是以被告上開所辯,實不足採信。系爭X光已有 上開疑似異常現象,然被告李瑞華於判讀後竟為正常之認 定,不符當時之臨床醫療水準,依據上述說明,顯見被告 李瑞華為上開診斷之醫療行為,實未能善盡其醫療職務上 應具備之注意義務,為有過失。 被告李 瑞華為國內執業醫師,名下不動產、股票等財產價值為 19,940,541元,99年度年收入為8,816,180元,被告何驊 為國內執業醫師,名下不動產、股票等財產價值為86,410 元,99年度年收入為1,027,297元(被告李瑞華、何驊之 上開財產及收入資料等,見卷附之稅務電子閘門所得調件 明細表),被告中心診所之99年度資產總額為313,609, 000元(原證25)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其所 受之非財產上損害2,000,000元,應為適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42.189
Miaol:其實這法官早就要判賠了,列出被告財產不知是幹嘛 01/16 23:44
Miaol:不過這醫師厲害,幾乎把自己的收入都藏的滿好的 01/16 23:44
baldeagle:何驊是值得學習的對象 01/16 23:47
HoterLin:馬偕許XX? 01/16 23:48
ilovewwe:馬偕之前是不是也有X光沒看到lung cancer被告的 01/16 23:51
ilovewwe:好意思整別人嗎 01/16 23:52
WNT:lung cancer早期CXR沒被看出來的其實不少... 01/17 00:06
fastcar:大家以後老了沒事要去做健康檢查 01/17 00:07
fastcar:搞不好可以賺到養老金 01/17 00:07
fastcar:連2年前沒診斷出來都可以賠錢 無言了 01/17 00:08
Campbell:賠一個人多少錢跟名下有多少財產有關係? 01/17 00:46
Campbell:為免醫療糾紛巨額賠償 年收入超過全國低標者不得任職 01/17 00:47
suhhwanjen:實未能善盡其醫療職務上應具備之注意義務...... 01/17 00:56
suhhwanjen:↑ 法官大絕之一:應注意而未注意 01/17 00:56
louis123321:阿就法律這樣定阿...如果真的是那醫師花不到1分鐘打完 01/17 01:11
louis123321:那個報告...難道說真的算是盡到注意義務了嗎?? 01/17 01:11
louis123321:我朋友大概算是認真的,也是花兩分多鐘打一份... 01/17 01:12
fgh:只能說沒圖沒真相.... 01/17 01:23
daze:NLST的結果,X光連續追蹤三年跟CT連續追蹤三年比,肺癌miss率 01/17 09:05
daze:至少三成。何況只看一張... 01/17 09:06
martinlin77:2分鐘打1份,250份要打幾分鐘?其他事不用作? 01/17 12:29
louis123321:一份30元...兩分鐘是我知道最認真的了,中心診所也是 01/17 13:21
louis123321:有醫師一小時可以打80份 如果你們認為這樣叫做盡義務 01/17 13:22
louis123321:那我無話可說 01/17 13:22
Blue130:重點在單一case薪水太少所導致的工作量太大 01/17 15:11
xslayer:這跟馬偕整別人有關係嗎?鄉民最愛的美國,判讀錯誤的賠償 01/17 19:25
xslayer:可都是天價!如果是真的看錯了,會被判賠也沒辦法 01/17 19:26
cricket2005:louis大大,你知道放射科醫師一天要打的plain film有幾 01/17 21:59
cricket2005:份嗎?每天少說也是100份以上,如果一份要打2min,再加上 01/17 22:01
cricket2005:更耗時的MR和CT,那放射科醫師到晚上12點也下不了班 01/17 22:06
c54:判決中注意義務的認定用"醫療水準"說.參考:http://ppt.cc/EJ-a 01/18 01:22
c54:另外,列被告財產是為判賠非財產損害(慰撫金),這由法官決定... 01/18 01:23
c54:只能說:1.沒圖沒真相;2.法律與醫學思考不同,也不了解各自實務. 01/18 01:26
c54:雙方都還要努力,別成為理盲又濫情的人.本案還未定,仍可上訴. 01/18 01:29
louis123321:我是不知道教學醫院要打多久...但是中心診所真的不會 01/18 11:11
louis123321:要你作太多其他事...穩穩打報告 打完就閃 主任的話 01/18 11:12
louis123321:我就不知道了 可能主任還要搞些有的沒的東西 01/18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