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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s355015 (3550153)》之銘言: : : 中國時報 2008.01.26  : 醫師更需要了解法律 醫師更需要加入幫派 : 陳聰富 : :  日前在一場刑事醫療學術研討會中,有人指出,在九十至九十四年間,有十五 : 件醫療刑事案件被法院判決醫師敗訴確定。換言之,在台灣,平均每三個月就有一名 : 醫師被定罪;五年間有兩百多件醫療刑事案件,創下世界紀錄。 日前本人心血來潮, 學習Billy Pan前輩的精神google『醫療、黑衣 人』總共出現622,000的結果,超過『陳水扁、坐牢』,『醫師、恐嚇』更是 出現9,490,000項是『馬英九、馬屁』(4,650,000)兩倍,應該也寫下台灣 新的紀錄。 : :  無論古今中外,醫師與法律人似乎都站在對立面。醫師一直無法理解,醫療行 : 為充滿不確定性,醫師不是神,為何法律人總要跟在後頭,以一種挑剔的法律標準, : 檢視所有醫療行為的對與錯。然而,就法律人而言,要問的是,醫師為什麼會「犯法 : 」? 無論古今中外,醫師幾乎都是站在仁心,提供服務,希望能夠拯救病患,但是 醫師一直無法理解,醫療行為充滿不確定性,醫師不是神,為何會常常被恐嚇 、威脅,即便是沒有醫療行為上的缺失,卻需要為醫療的結果負責。 : :  讓我們看三則實際發生的案例: : :  一、有一位醫師,到診所受僱。診所老闆無醫師資格,因而以這位醫師名義登 : 記為診所「負責人」。實際上,所有診所大小業務,均由診所老闆掌管。診所老闆為 : 違規申請健保費,而盜刷健保卡,這位掛名醫師因而被課處罰鍰。這名醫師不服處罰 : ,主張他是善良的醫師,老闆貪利違法,卻硬指負責醫師違法,讓真正違法者永遠躲 : 在法律背後,讓人無法信服。 : :  二、有一位病人因呼吸困難,前往診所就醫。診所醫師發現病人罹患急性氣喘 : 症,需立刻送至大醫院急救。醫師立刻在診所前攔下計程車,陪同將病人送至附近教 : 學醫院急救。可是因為病患無法呼吸時間過長,腦部受損,而成為植物人。病患家屬 : 認為,醫師不為病患呼叫救護車,而以計程車載送病患,顯然有過失,應負賠償責任 : 。醫師的抗辯是,呼叫救護車也沒用,因為救護車不會為診所提供服務。 : :  三、在醫院的急診室,由警察送進一位槍傷病人。急診醫師告訴警察,病人必 : 須立即開刀,取出身體內卡住的子彈。警察告訴醫師,病人可以開刀,但是不可以取 : 出子彈,否則槍殺的證據就不見了。醫師無言以對。 : :  從以上三則案例,可以發現二個現象。首先,案例中醫師的反應,顯現出醫師 : 對於法律知識毫無所悉。儘管醫師在從事醫療行為時,謹慎小心,努力從事,仍然無 : 法逃避法律規範的適用。醫師的職業過程,不僅暴露在醫療行為可能引發的危險之中 : ,同時暴露在「法律的危險」之中。 : 案例何其多,醫美美不好被恐嚇,急救救不起來被恐嚇,連接斷指要等都在網路上 被咒罵。 由這些例子可以發現,案例中的醫師大多屬於良善醫師,卻對社會經驗毫無所悉, 儘管醫師在從事醫療行為的時候,謹慎小心,努力從事,仍無法逃離被恐嚇、黑衣 人聚眾威脅,不僅不知道如何橋事情,面對糾紛也往往沒有有力的靠山協助處理, 暴露於「暴力的危險」之中。 :  其次,醫師不瞭解法律,不僅對醫師不利,也對病人不利。善良的醫師登記為 : 診所負責人,只好背負診所的所有法律責任。不懂得呼叫救護車的醫師,無法免除損 : 害賠償責任。以計程車載送的病患因而成為植物人,更為不幸。警察為取得證據的要 : 求,與法律保護人民的生存權與人格權,完全背道而馳。受槍傷的病人,當然應該救 : 助。 : :  很多人會覺得,醫師學習法律,必然作為防衛自我的工具,而對病人不利。其 : 實,不懂得法律的醫師,在診斷治療的裁量上,容易陷於瞻前顧後,對於病人絕對不 : 利。反之,瞭解法律的醫師,知道法律的界線,在進行醫療行為的裁量時,更能做出 : 明智的抉擇。就病人的利益而言,實在無須反對醫師學習法律知識。 : 很多人會覺得,醫師加入黑幫,必然作為防衛自我的工具,而對病人不利。其實, 沒有幫派的醫師,在診斷治療裁量上,容易陷於瞻前顧後,對於病人絕對不利。反 而有幫派的醫師,知道人情的界線,在進行醫療行為的裁量時,更能做出明智的抉 擇。 同時,以醫師的收入提供適當比例於幫派中,其有固定的收入來源,更可減少某些 不良份子因財務狀況不佳魚肉鄉民或從事違法事業,適度導其向善,對社會亦有正 面的助益。 :  只是,我們的醫學教育中,對於法律教育,實在過於欠缺。醫學知識博大精深 : ,醫學發展日新月異,即使醫學生日以繼夜,勤奮苦讀七年,醫學教授仍然認為有所 : 不足。然而,為了避免醫師暴露於「法律的危險」之中,為了病人的最大利益,醫學 : 生應該加強法律教育。 只是,我們的醫學教育中,因為菁英教育,大多強調倫理道德,很多醫學生無法突 破這道枷鎖,反而自陷於危險當中。 : :  「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醫師執業後,每六年應接受一定時數 : 倫理及法律等繼續教育課程。最近聽聞有人反對這個規定。據筆者實際從事醫師繼續 : 教育經驗,課堂上醫師反應甚為良好。倫理為法律基礎,欠缺倫理的法律,法律將不 : 再感動人心。法律規範提供的是最低道德標準,只有倫理規範,才能讓人性提升。醫 : 師繼續教育包含倫理與法律課程,實在找不出反對的理由。 : 社會經驗為一切的基礎,連總統選舉都要找黑幫大老幫忙橋,更何況是小醫師,欠 缺靠山的醫療,使得醫師與病人之間充滿敵意,醫師將無法視病猶親,醫師應加入 幫派,由幫派份子提供醫師一個安全就業的環境,政府既然作不到讓醫師安心,連 急診醫師都會有人衝進來毆打甚至砍殺,醫師們實在找不出反對的理由。 以上純屬玩笑,但實在是很辛酸。 當被家屬威脅時,被黑衣人圍診所時,找律師還是大哥有用? : (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台灣大學醫學院社會醫學科合聘教授) : : 感想:學法和學醫的人腦袋想得的確差很多=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6.3.60
MaoLong:甚麼謬論,唯恐社會不亂嗎? 02/18 10:55
jagdzaku:社會本來就很亂 會想要用幫派自保 是因為對方也一樣 02/18 11:03
jungjungjung:想要用幫派自保 最後會被幫派吃了 02/18 11:36
jungjungjung:看看澎恰恰 02/18 11:38
jungjungjung:當然如果你爸爸是大哥級 又另當別論 02/18 11:40
abyssalpoet:反諷吧,樓上免洗ID兄怎麼這麼認真? 02/18 12:02
jungjungjung:樓上的發言 不是把更多支持醫界人往外推嗎 02/18 12:31
jungjungjung:醫界困難 不友善發言也要付一點責任 02/18 12:34
DMW:開始扯了 醫界困難匹夫有責 連貓狗都該附上點責任 是吧樓上? 02/18 12:39
jungjungjung:我不是很了解 樓上說什摸 02/18 12:43
WMX:反諷吧!!!只是千萬不要以為可以靠黑道是真的!!!除非你比黑道黑 02/18 13:25
Abyss:醫界需要扶持立委~~ 02/18 19:16
jeopardize:有道理給推 02/19 10:00
jcchiou:找黑道是得不償失的, 表面上佔了點便宜, 實際上是被坑更大 02/19 12:35
croc234:推 熱血 02/19 19:20
croc234:上面推錯 抱歉 02/19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