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gicagar:所以這篇結論:1.救護紀錄不可信 2.嘔吐但呼吸平順要切CT 03/09 22:48
推 arias:"未即早發現即有過失".....那些說急診薪水高的人在哪? 03/09 22:49
推 Q4:真的很不合理 過失傷害都要用未診斷出來當原因 X... 03/09 22:50
推 mgok:重點有三,1.看最後一段就知道什麼叫內鬥內行了2.以後請一律 03/09 22:51
推 jai166:不去罰給他吃蜜餞的家人 唉 03/09 22:51
→ FMbigmama:家屬餵蜜餞就沒錯!幹你媽的檢察狗! 03/09 22:53
推 greatboy:最無言的就是內鬥內行 ..... 03/09 22:53
→ mgok:切CT 3.慎選科別【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必自掘墳墓】 03/09 22:54
→ FMbigmama:希望學長和同學能安然度過這鬼島鳥事 03/09 22:54
→ jovis:看錯病馬上要起訴,台灣法律是這樣對待醫師的 03/09 22:56
→ bathape:differential diagnosis = 俄羅斯輪盤 不啻鬼島 03/09 22:58
→ casanovatony:讓1歲男嬰吃蜜餞的家長就沒事 03/09 22:58
→ bathape:上訴錯法條或被上級審推翻判決的司法官們都可全身而退 03/09 22:59
→ bathape:用 "見解說" 為錯判脫罪...實在不得不謂是人生無敵勝利組 03/09 23:00
→ Vancehome:請學弟妹用腳投票,看清現實啊 03/09 23:13
推 loveuna:未滿週歲就餵食蜜餞的家屬沒有過失傷人的罪責嗎? 03/09 23:17
→ loveuna:懷疑aspiration就掃CT是哪本教科書的indication? 03/09 23:17
推 kkiiccooo:誰可以去告這個檢察官 03/09 23:26
推 stberry:對照下面徵才文 還敢走兒科? 03/09 23:32
推 deathsman:又是辯稱又是否認犯行的,現在是什麼狀況,未審先判? 03/09 23:33
噓 unicorn8012:檢察官認為 又一個有醫師執照的檢察官 03/09 23:34
→ Elleria:一歲男嬰當然可以吃蜜餞沒有問題啦 檢察官可能這樣認為吧 03/09 23:47
推 mananimal:當年應該去考法律系的 錯失了人生勝利組的機會!! 03/09 23:48
推 mgok:如果醫事鑑定委員會都判定有過失的話 檢察官也沒辦法 03/09 23:49
→ mgok:重點是醫事鑑定委員會吧 03/09 23:49
推 CKun:應修改醫審會鑑定報告為「蜜餞包裝未標示嬰兒不得食用的警語 03/10 00:03
噓 glorz:家屬怎麼沒有被起訴 過失殺人未遂啊 有共犯應該加重刑責 03/10 00:03
噓 liparis:又是辯稱又是否認犯行.這未審先判.點進去一看過然是聯X報 03/10 00:13
→ ben101068:輕率信任緊急醫療救紀錄表記載<--看到這句我大笑XDD 03/10 00:18
→ bathape:司法官輕率相信嫌犯證詞作出無罪的一審判決 又該當何罪? 03/10 00:32
推 liao1988:這要先通報社工查有沒有虐童吧 03/10 01:12
→ liao1988:有哪種父母給未滿周歲的小孩吃蜜餞? 03/10 01:12
推 asklepian:這家屬和檢察官是腦袋有洞嗎? 03/10 01:50
→ yujungc:在台灣當醫師好可憐 把無法立即診斷和誤診掛等號.... 03/10 03:06
推 MissYIH:未滿週歲就餵蜜餞,他家屬沒有違反什麼法律嗎 03/10 03:48
噓 monyan:爛判決,為啥不是家屬有罪 03/10 04:16
推 mop:拜託一下,檢察官起訴而已,哪來的判決 03/10 05:27
推 cicici:切CT= =....法官腦子裝啥 03/10 05:55
噓 benben0112:以後急診routine切CT好了 果然鬼島 03/10 09:14
推 awaiting:如果把這新聞留下來,以後切CT被刪,寫申覆的時候把 03/10 09:33
→ awaiting:這篇附上去,會有搞頭嗎 XD 03/10 09:34
推 wannabethin:什麼家屬啊 一歲童吃蜜餞??????? 03/10 10:28
→ wannabethin:這兩位學長都很細心有耐心 希望最後結果能翻盤 03/10 10:29
噓 barkleyc:什麼爛新聞把醫師講的像犯人一樣 追究到底根本是父母的錯 03/10 10:42
推 Blue130:辛苦了 03/10 10:50
噓 alenju:為啥沒滿一歲給他蜜餞,是給他一顆還是有切碎給他~~!! 03/10 12:02
→ alenju:分明要怪父母照顧不當,為啥救他的醫生有錯????? 03/10 12:03
噓 alenju:沒人救他,看過失傷人的是誰???應該是放蜜餞的父母親吧!! 03/10 12:06
推 nubain:未滿周歲的小嬰兒作內視鏡,假如大哭大咳吸入性肺炎怎麼辦 03/10 12:49
→ nubain:題外話,蜜餞在CT會顯影嗎 03/10 12:50
推 lankyo:靠...是學長...囧 03/10 15:23
→ blueme:一樓正確...以後就別寫救護記錄跟其他病摘,法官不信,還用 03/10 16:21
→ blueme:否認犯行這幾個字....真的很誇張...有誰每天在犯刑-->醫師 03/10 16:22
→ JuJuMi:那個家長怎麼沒有依"重傷害未遂"起訴 ??? 03/10 16:24
推 yamatai:我印象中刑法好像有這樣的理論: A的行為可能對B形成重傷或 03/10 16:48
→ yamatai:致死,但C可以避免這樣的結果。如果C過失而未能避免 03/10 16:49
→ yamatai:那是C犯了過失重傷害/致死的罪 03/10 16:49
推 Blue130:不作為要有保證人地位 父母對小孩當然有保證人地位 03/10 20:25
→ bruce75:如果樓上理論正確,那酒駕致人於死以後就判警察刑吧XD 03/10 20:25
推 Blue130:樓上 這個不可能啦 03/10 20:29
→ Blue130:只能說有問題的檢察官很多 03/10 20:31
推 EstelleRinz:是學長們= = 鬼島真扯 希望學長們沒事........ 03/10 22:59
推 daviking:未來記得慎選科目,希望學長沒事,兒科沒人拉! 03/11 00:16
推 yamatai:那醫生對於病人是否有保證人地位? 03/11 00:29
推 Blue130:醫療法和醫師法有規定對於危及病人有救助的義務 03/11 07:05
→ Blue130:另外如果已經收下病人 因為事實上承擔危險所以也有保證人 03/11 07:07
→ Blue130:地位 可以參考一下任一刑法總則的課本 03/11 07:08
推 yamatai:是阿,所以醫生的地位就像是C,病人就是B,家屬就是A 03/11 11:01
※ citycat:轉錄至看板 BabyMother 03/11 13:44
推 citycat:借轉 好奇媽媽們會說什麼@@/ 怎麼不起訴家屬 +1 03/11 13:51
推 wing74714:撿碴鰥 03/12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