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makiyo (我是makiyo)
看板medstudent
標題Re: [新聞]http://ppt.cc/Q-4b
時間Tue Mar 27 19:36:00 2012
有這種法官是醫界的不幸
不過在台灣
醫界的不幸已經太多了
法官自己都需要好幾個月 甚至好幾年的時間
才能夠判決定讞
而且就算花了這麼長的時間
都還會誤判 或是判決被說離譜 恐龍法官等等
但是醫師 卻被要求在數分鐘 數天內
就要正確診斷
否則即被冠上庸醫 沒醫德之名
甚至被提告 被法官判決高額賠償
想想實在很不公平 很不公平...
法官憑什麼用這樣的標準要求醫師
那他們為什麼不要求自己
要數天或數分鐘內正確判決
若是誤判要坐牢甚至自己賠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92.208
※ 編輯: iammakiyo 來自: 60.250.192.208 (03/27 19:41)
推 antiyahoo:Fxck the judge... 03/27 19:52
→ kerool:正確判決?? 沒有什麼是正確判決,這也是法困難的地方 03/27 20:02
→ kerool:所以如果法官個性觀念偏頗...那是人民的悲哀 03/27 20:03
推 alenju:哀,實在不得不懷疑高價賠償是法律界的陰謀~ 03/28 00:14
→ alenju:榨乾我們餵飽他們...=.= 不曉得有沒有記錯,法官判錯是國賠 03/28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