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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國內醫療糾紛案例層出不窮,讓許多外科醫師動輒得咎,三天兩頭到法院出庭。衛生 署正積極推動「醫療爭議處理法」,針對生育、手術、麻醉等醫療爭議訂出補償上限,目 前暫訂為200萬元,希望減少醫療訴訟。 對於這起嚴重衝擊外科、神經外科醫師士氣的醫療糾紛,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也覺無 奈。曾經擔任台大醫院急診部主任,他說,「病患不是穩救的,醫師也不是包活」如果病 患家屬動輒興訟,導致外科醫師人才流失,這絕非民眾之福。 石崇良指出,「醫療爭議處理法」一旦實施後,衛生署將成立每年40億元的醫療事故救濟 基金,由公務預算、各級醫療院所各自分攤20億元。如果病患及家屬對於200萬元賠償上 限不滿意,仍可透過民事訴訟管道求償。為了減少不必要的訴訟,醫院、醫師也可自行衡 量,是否額外再負擔一些求償金。 目前法院在審理醫療糾紛案情時,常委請衛生署醫事糾紛鑑定委員會專家委員開會討論, 再以專家意見來研判醫師是否有醫療疏失,作為判決的參考依據。石崇良指出,衛生署醫 事糾紛鑑定委員會屬於獨立作業,依據法院所送來的卷宗及事證,進行專業研判。不過, 這些資料不見得完整,專家委員也問不到當事人,只能就書面病歷來分析。但醫事糾紛鑑 定委員會提出的報告,也可能遭法官推翻。 石崇良表示,曾經發生過鑑定委員認為醫師並無疏失,但法官還是宣判醫師涉及疏失,需 賠錢給家屬。衛生署統計,過去鑑定案例中,專家委員認為醫師有疏失、或可能有疏失的 比率相當低,僅約一成八。大部分醫療糾紛原因,在於醫病關係緊張、互動溝通不良。 「沒有哪個醫師可以讓急重症患者包活的!」石崇良強調,如果病患家屬動不動就要打官 司,外科、神經外科醫師在怕事的情況下,可能採用防禦性治療,或根本不願幫患者動刀 ,一旦演變至此,吃虧的還是民眾。 全文網址: 外科醫師常被告 衛署擬訂補償上限200萬 | 醫判賠天價惹議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6998689.shtml#ixzz1qiFs7Man Power By udn.com --------------------------- 重點 "如果病患及家屬對於200萬元賠償上限不滿意,仍可透過民事訴訟管道求償。" 所以白話來說,衛生署的新政策就是, 1.發生醫糾,衛生署先包個200萬給你,全民買單,消消氣 2.如果還需要"誠意",歡迎提起民事訴訟 3.全文沒有講到醫師除罪化或去刑化,所以看不出有什麼約束不得提告刑事的理由 為什麼看起來像是衛生署出錢幫律師付律師費。。。。。 -- 是否這次我已真的離開你 是否淚水已乾不再流 是否應驗了我曾說的那句話 情到深處人孤獨 多少次的寂寞掙扎在心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7.131.236.158
arias:這樣的話豈不先告再說 先拿到兩百萬 再看接下來醫院的"誠意" 04/01 00:36
CDRW:根據我不牢靠的記憶,這個法至少有四種版本,從上個世紀就已經 04/01 00:42
CDRW:積極推動了,積極推了20年有吧 04/01 00:43
bathape:22K翻版,以後交代不拿個200起跳,擺不平事 04/01 00:43
bunnys:有告有200,比中樂透還簡單,先告再說了 04/01 00:51
EstelleRinz:那些人的腦袋是在想什麼......這種想法也能想出來?? 04/01 01:01
kioskyline:有說跟沒說一樣...刑事完再民事阿... 04/01 01:01
wanderful:這個案子不可能過啦~ 04/01 01:12
dragonsleep:愚人節快樂 04/01 01:19
barkleyc:這什麼腦殘政策.........這些人腦袋都裝啥啊? 04/01 01:19
HAOCHEN:好政策不推嗎 置之死地而後生啊 醫界的光明要來了 04/01 01:28
Happybuddha:不管怎麼樣 政府有意願積極做事就給推 04/01 01:43
Happybuddha:只是這200......怎麼訂的 04/01 01:44
dierguarder:腦殘政策 不過現在終於要發聲啦 因為重症科快沒人了 04/01 01:46
dierguarder:某塑膠醫院內科只招到2還3名r1 我看主治要自己下來值 04/01 01:47
monyan:一毛都不准賠 04/01 05:57
Ghost325:大家忘記拾蟲是單週工時200hrs的數學天才嗎? 04/01 07:07
Ghost325:我看以後罵人不再用 貳百伍,而是"你這個腦殘兩百" 04/01 07:09
kmperson:這應該是要比照藥害救濟 如果要告 那就沒兩百萬 04/01 09:25
dysphagia:還沒畢業就期待將來被家屬告 真是夠了 04/01 10:25
archies:不是期待、但是這應該列入必需學分,法律比倫理重要。 04/01 10:36
archies:減少上些唱高調的課程,學學法庭的攻防比較實際 04/01 10:37
outsmart33:愚人節快樂哈哈哈 04/01 11:17
jcchiou:根據以前看過的案子, 拿到補償金才有錢請律師繼續告 04/01 11:54
cheeyee:這是變相鼓勵大家都來告告看, 中獎機率比樂透還要高捏~ 04/04 00:17
luuluu:超怪的 頭腦在想甚麼 04/08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