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stmile:跟工作200小時也不違法的發言相比,真覺得他吃錯藥了 04/02 21:13
→ imlkw:還不是想奴役醫生久一點 04/02 21:14
推 JJLi:雖然覺的他被盜帳號… …不過希望這件事能確實的完成。 04/02 21:18
推 jerryXDXDXD:水喔石蟲 04/02 21:19
推 Jamesblake:他被盜帳號+1 04/02 21:20
推 hd:他的目標是健保永續經營 這種賠償金額會危及健保制度 04/02 21:20
推 sayaca:給推 04/02 21:21
推 giveUstars:無論目標為何 這問題需要更多人趁著民氣一起檢視 04/02 21:23
→ giveUstars:不然難道要等到下一個三千萬出來? 04/02 21:23
推 Abyss:石先生總算說些實在話了 04/02 21:46
推 disfigure:推推,感動的發言。 04/02 21:52
推 disfigure:賠償上限不能超過200萬。 04/02 21:54
推 jcchiou:終於講出了對的話, 推一下 04/02 21:54
→ disfigure:打鐵趁熱,醫療去刑化也應一併推動。 04/02 21:55
推 barkleyc:被盜帳號了????? 04/02 22:03
推 cowbay1000:民氣可用 真的該順便推一下醫療去刑化 04/02 22:10
推 scsnake:不因人廢言 該支持就要支持! 04/02 22:13
噓 astr:拜託不要幻想,醫療去刑化是絕對不可能的 04/02 22:40
→ astr:台灣就是真的有醫生會開錯刀,護士會打錯針,是要怎麼去刑? 04/02 22:41
→ dierguarder:樓上不努力過怎知道不可能 拜託別忘記很多人正在努力! 04/02 22:41
→ dierguarder:很多人正在推動 別氣餒!! 04/02 22:41
→ astr:不好意思一定要潑一下冷水,之前的案子『除重大過失之外』 04/02 22:43
→ astr:問題是,什麼是『重大過失』?還不是法官說了算! 04/02 22:43
推 amaranth:去刑化可以參考國外非重大或故意過失不用刑罰,國外辦得到 04/02 22:44
推 i376ers:法官不會判錯? 那要不要也對法官用刑法? 04/02 22:44
→ amaranth:國內為何不能參考?法官有問題不代表制度面的努力就沒必要 04/02 22:44
→ amaranth:就像惡質老闆會想辦法剝削勞工,不代表勞基法就沒意義一樣 04/02 22:45
推 JJLi:為什麼法官就不能用刑法(望向躺在立院的法官法) 04/02 22:50
推 wangbow:石被盜帳號? 04/02 23:01
推 atapi:那如果不是意外 沒有肇事者怎麼辦?? 重點應該是賠償上限 04/02 23:20
推 wylscott:只低於原肇事者也不夠 怎不說不得超過原肇事者的50%之類 04/02 23:23
推 taco3019397:石先生被盜帳號 該不會隔天又出來澄清 04/03 00:44
推 giveUstars:我覺得應先就"醫療行為需合理風險空間"達成社會共識 04/03 00:48
→ giveUstars:之前就有法律人以運動競技存在傷害風險來類比 04/03 00:48
→ giveUstars:只要合乎一個規則 運動場上的傷害是不會被求刑的 04/03 00:49
→ giveUstars:這種觀點我可以接受 直接要求"去刑" 非常難 04/03 00:49
→ giveUstars:達成醫法共識後再來對這合理規則去劃界線 這比較可行 04/03 00:50
→ falltrace:其實...只要醫療糾紛不准用刑事附帶民事 基本上就安靜了 04/03 07:42
推 cyp001:就像外國一樣 大家加入保險 有官司叫保險公司去弄 04/03 08:44
推 taco3019397:上次保險業的朋友才在激戰醫糾險有沒有用 A:目前沒用 04/03 09:00
→ taco3019397:保了額度有上限 保險公司也希望和解 到頭來跟公司官司 04/03 09:01
推 ipodid:推至少先從低於原肇事者開始改革起 04/03 10:33
推 c2yuan:?帳號的感覺+1 XD 04/03 13:30
推 hahawow:我不覺得他被盜帳號,醫界大老資方和政府在這方面應同立場 04/03 17:50
推 hahawow:而工時限制則造成大老要下來值班,資方成本增加....... 04/03 17:53
推 confis:帳號被盜 04/03 19:48
→ doomx:聽他唬爛,石蟲如果真的能有所作為,以後才會"再"稱他老師.... 04/04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