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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排除責任制前 醫事人員仍有工時上限
時間Fri Apr 13 20:57:11 2012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110107/112012041301186.html
面對醫事人員工時超長,勞委會指出,已針對醫事人員每月工時訂定240小時的上限
,並規定7天至少有一天例假,並且在
103年將會全面排除責任制;行政院衛生署亦表示,
將推動有照的護理人員回流,並且
讓無照的護理畢業生成為醫院的輔助人力。
在排除責任制以前,醫事人員該如何解決超長工時問題?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
琛在受訪時表示,工時上已經訂立一套審核的參考指引,醫事人員每日工時含加班不得超
過12小時,如遇緊急狀況,則至多允許到14小時;並考慮到急診、加護病房有專業考量和
特殊需求,無法短時間補足人力,因此訂立了每月240小時的工時上限。
黃維琛說,
240小時已經非常接近勞基法標準下,每月最多到238小時的規定。另外,
醫事人員每7天應有一天例假,國定假日也應照常;假日如要輪班,院方也應該與醫事人
員協商改天休假,不宜都用加給方式實施。
醫院如有超時違規情事,將處2萬以上30萬元
以下的罰鍰。
除了工時上限,護理及健康照護處代理副處長蔡誾誾表示,衛生署預計5月將推動護
理人員回流計畫,和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合作建立媒合平台,希望透過限制工時,讓有照的
護理人員能夠回流,並且由資深人員提供教育訓練和輔導,幫助他們重新適應醫院緊湊的
步調。
另外,針對尚未考取執照的護理科畢業生,也可以讓他們先到醫院從事基層工作,並
把
考照的年限拉長為4年,在拿到執照以前,可以作為輔助人力,分擔護理人員的工作量
。蔡誾誾指出,現在護理畢業考取執照的比例很低,大約只有5成。衛生署將會與教育部
、考選部會商,重新檢討教考用的聯節,避免大量教育資源的浪費。
醫事人員排除責任制,有些醫院因此有醫療品質下降的顧慮。勞委會也呼籲,推出限
制工時,就是要改善醫療勞動條件,提昇醫事人員就業的意願;醫院應該利用這一年的緩
衝期,完成人力的補足。衛生署則說,會和勞委會協力,加強醫療評鑑和勞動檢查;希望
透過護理人員回流等計畫,提供足夠的補充人力。
心得:應該改成2億以上30億以下可能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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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參殺人無罪,
大黃救人無功。
法官殺人無罪,
醫生救人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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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0.24.248.129
→ drykt:所有醫學中心的加護病房醫師工時應該都沒有辦法符合這標準吧 04/13 21:11
推 Campbell:有工時上限 但"自願"上班總管不著了吧 嘿嘿... 04/13 21:18
推 thomas2451:護士4年PGY,不吭聲以後就換醫師了 04/13 22:08
推 CKun:(如遇緊急狀況,則至多允許到14小時) 天天急診刀,天天14小時 04/13 22:19
→ ashidaka:用實習護士就不會有醫療品質下降的顧慮, 排除責任制就會 04/13 22:47
→ ashidaka:有顧慮哦....我看是只要老闆利潤下降就會有顧慮吧..... 04/13 22:49
推 soyeto:醫事人員應該不含醫師。因為醫師不在勞基法裡,規範不到吧 04/14 00:10
→ yangthang:每日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是指一般的醫事人員並不包括醫師 04/14 01:03
推 new2:to樓上,是包括醫師的喔....所以才會有「檢查專用」的班表 04/14 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