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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入勞基法? 衛生署立場:住院醫師優先 http://www.nownews.com/2012/04/17/91-2805314.htm 2012年4月17日 14:36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醫師到底該不該納入勞基法?爭議多時,勞委會「醫師應否納入勞基法」會議登場前,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今(17)天表示,衛生署的立場認為,醫院應該替醫師辦勞 工保險,但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並規範工時?事涉醫療行為的特殊性,還需要討論, 但如果真的要做,應該要從「住院醫師」優先,降低衝擊。 勞委會明天上午將舉行「醫師應否納入勞基法」會議,尤其在近來血汗醫院、醫護人力 超時工作話題不斷之下,衛生署的態度備受外界關注。 王宗曦表示,醫師是否該納入勞基法,衛生署與勞委會這2年來,一直認真思考這問題 ,衛生署認為醫院應該替醫師辦理勞工保險,但是否就此納入勞基法?甚至制定醫師的 工時規範?還需要討論。 醫療行為有其特殊性,王宗曦強調,因為醫療行為有連續性、不可預測性,如何保障民 眾就醫權益與醫事人員良好的工作條件之間,的確存有困難,如果真的要做,衛生署建 議主治醫師部分暫不考量,但住院醫師則可以優先處理,但最終結果仍有待會議上交由 各方討論。 明天將代表出席會議的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張孟源則認為,衛生署近幾年 已多次函示到各大醫院,確認醫院與醫師之間為雇傭關係,既然如此,醫師理所當然就 應該受到勞基法的保障,享有合理的勞動條件。 張孟源表示,全聯會曾在去年底召開專案小組會議,認為醫師工時雖不易認定、工作性 質又有特殊性,但住院醫師及實習醫師仍應納入勞基法,至於主治醫師,也該考量醫師 人力,分階段逐步規範工時,才能在尊重勞基法精神之下,合法保障醫師權益。 醫師也是受僱者,一樣都是人!張孟源強調,為避免職業傷害,醫師理應受勞基法的保 障,只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全聯會全力支持勞委會的主張,且醫院與醫師間的契約是 否屬於勞動契約,也應該視其工作內容認定,醫院與醫師之間的關係才可能邁向更合理 、和諧的階段。 ~~~~~~~~~~~~~~~~~~~~~~~~~~~~~~~~~~ 心得:醫師納入勞基法應該阻力很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45.246
JVG:醫院高層&主治醫師: ╰(‵皿′*)╯ ~~~~叭叭 04/17 16:21
holyleonidas:起碼有意義上的構想 04/17 16:38
soyeto:純噓認真思考..而且一看就覺得在打官腔 04/17 16:41
Atima:五年以後希望有機會~ 04/17 16:41
soyeto:大家睜大眼睛看明天全聯會怎麼對待基層醫師 04/17 16:42
akmc:唉 個人認為 只要是醫院的聘雇醫師應該都納入! 04/17 17:18
elderone:勞基法保障的是人權,跟工作性質有什麼關係 04/17 17:29
YCR:高層優先,住院醫師擬日再議,目標達成一半 :Q 04/17 18:31
adsldns:醫奴有人權嗎???? 04/17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