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alygood ()
看板medstudent
標題Re: [問題] 我該怎麼反駁反對醫師去刑的問題
時間Wed Apr 25 18:08:46 2012
這超簡單的
腦袋有__的法律人提出的問題
輕鬆就可以回答啦
你把那個法律人找來跟我辯
我保證電的他GG叫
1.計程車司機可以拒載客人
而醫師在很多狀況下並無法拒絕病人
而且計程車司機撞車和導致客人死亡有絕對因果關係(客人上車沒撞車不會死)
醫師和病人死亡並無絕對因果關係
(因為會來看病就是本身已經有病痛 而病痛本身本就可能會導致死亡)
另外 計程車司機職業是載客
行業本身並不直接對人體造成侵犯
醫師的職業是救人
救人本身就會有一些侵略人體的作為
那是為了治療 而不是犯罪
人體千變萬化 每個人都是不同個體
侵略人體本身就是有不可預測性
豈可與計程車司機載客相提並論
結論:完全不同職業類別拿來類比 根本謬誤
2.若不同行業要比
那我也可提出質疑
法官誤判造成人民冤獄 損失金錢
甚至浪費時間訴訟
難道法官判決不是執行業務
誤判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那為何法官可以免除刑責
可以免對誤判坐牢或高額賠償?
倘若 法官不同見解
導致一審與二審判決結果大相逕庭
亦可以容忍 認為是看法不同導致
無所謂對錯 那為何
法界無法容忍不同醫師
可能對相同疾病的處置或想法不同?
更何況天底下沒有任何一個人的疾病是完全相同
每一個都是獨一無二的
3.相較於其他國家幾乎都醫療去刑化
為何台灣獨獨無法跟進?理由為何?
是因為台灣醫界醫術特別差心特別黑
還是國外法界可以讓醫療去刑的見解根本荒謬?
難道台灣的司法就比國外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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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180.55
※ 編輯: italygood 來自: 219.86.180.55 (04/25 18:11)
推 yusukuo:推! 04/25 18:56
推 steverson:推最後一句 04/25 20:39
推 cmid05: 04/25 21:17
推 tmcharvard:其實針對律師也是一樣~若律師因注意而未注意,導致其當 04/25 21:41
→ tmcharvard:事人敗訴,而當其當事人再上訴後勝訴,那前位律師是否也 04/25 21:43
→ tmcharvard:應該比照辦理呢?(死刑和無期徒刑V.S無罪...差很多吧) 04/25 21:44
推 mtdas: 04/25 22:19
推 davidchen329: 04/2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