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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要過失出車禍讓乘客死掉 不只是司機沒有完成他受委託的工作(載客到目的地) 一定要是重大過失 而且絕大多數是違反交通規則 現在車子安全性能那麼好,一般小車禍是不會死人的 反之病患經醫師診治後死亡 這是完全兩回事 病患死亡是疾病自然演進過程 醫師的工作是延緩病患的死亡 當醫師在期間過失或疏忽 殺死病人的還是疾病本身不是醫師 只是很不幸的醫師未能成功阻止死亡發生 所以這個邏輯就是說只要醫師無法完成受委託的任務就該判刑 所以你用計程車司機跟醫師類比的話 用刑法辦醫師的過失責任 就好像是計程車司機沒把客人載到目的地你就把他抓去關起來一樣 這樣合理嗎? 醫療行為有其特殊性 每個行業的人都會犯錯 計程車司機會開錯路,老師會教錯,工程師會寫錯程式,法官會判錯 只是很不幸的其他職業的人犯錯的時候不會有人死掉 醫師犯錯的結果往往是病人傷亡 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用在其他職業是符合比例原則的 因為其他職業要讓人死掉的機率實在太低 但醫療行為動不動就會出人命 我們也不是要說完全不負刑責 只是希望修成"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 目的只是讓法律可以符合比例原則而已 ※ 引述《kueilinyeh (葉Sir~)》之銘言: : 在上禮拜六的醫法論壇中 : 認識幾個讀法的朋友 : 剛好醫法論壇的主題有聊到醫師刑法的問題 : 於是小弟便跟他們聊去刑化的觀點 : 他們反問我 : 如果有個善良,無害人之心 : 且可能會遭毆打的小黃司機 : 在載客的某一天 不小心撞車(為可避免之失誤) 而且乘客死了 : 他毫無疑問的是要負刑事責任吧 甚至可能會吊銷駕照吧 : 那萬一小黃司機換成是醫師 場景從馬路換成是病房 : 而你剛好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錯 糟糕的是patient死了 : 這兩個相類似的案件中 為何小黃司機要負刑責 : 而醫師確想推動刑事免責? : 老實說我當場不知該怎樣解釋 我有在去詢問其他法研所的朋友 : 他們對醫師去刑化的質疑也是相同的 : 想問下醫師前輩們 關於這點我該怎麼回應 : 有沒有那種很有邏輯且很易懂的理由 : =>可以不要說國外都去刑 只有鬼島還這樣做的理由嗎 : 我想這應該是於事無補 : PS:星期六的醫法論壇 姚法官居然也有去! : 可惜後來的時間太少 針對姚法官發言的論點居然與會的醫師前輩沒提出質疑XD : 另外分享當天有個醫師說的 : 醫師有guideline 而請問法官的guideline在哪? : 不過萬一法官有guideline 我想爭議就不會那麼大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9.25.174
pipiann:其實只要給醫師拒絕自己違法的能力!!可以拒絕狀況不佳的病 04/26 13:53
pipiann:患!!也不失為一種解決方案 04/26 13:53
alenju:推這篇論點~! 04/26 17:41
FMbigmama:推~~~ 04/26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