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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iRcCFE ] 作者: hn13309482 (QM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藝人薛志正假牙傷肺 地院裁准交付審判 時間: Tue May 15 10:03:48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記者侯柏青、潘杏惠、王昶閔/綜合報導〕藝人薛志正控告耕莘醫院醫師,在對他急救 時因插管不慎造成假牙斷裂掉入氣管,差點讓他死亡,但台北地檢署卻做出不起訴處分, 高檢署也駁回再議;最後他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法院認定,認為當初醫師胡淑芳插 管造成假牙斷裂、掉入氣管,未仔細檢查口腔及牙齒脫落,才造成薛志正身體受創,裁准 將胡淑芳交付法院審判。 另告耕莘、王胡兩醫賠償 薛志正另向台北地院提告,要求耕莘醫院、主治醫師王誠一及胡淑芳連帶賠償新台幣兩百 三十萬元,北院今天開庭審理,薛志正將親自出庭。對於薛志正一案,天主教耕莘醫院新 店總院昨低調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做回應。不過,胡淑芳不滿法院裁定, 已委託律師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胡淑芳不服 將抗告 台灣急診醫學會秘書長顏瑞昇也指出,緊急狀況下的插管,以救命為第一優先考量,難免 會出現牙齒斷裂等併發症機率,法官不能認為機率低,就推翻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報告 ;顏瑞昇強調,即便併發症的發生機率再低,仍有可能發生,不能只因機率低,就認定插 管醫師應負刑事責任,這非常不公平。顏瑞昇擔心,如果急救插管導致牙齒斷裂或脫落, 醫師就得負起業務過失傷害刑責,以後的急重症醫師怎麼敢來救人?急重症科醫師人力流 失恐怕只會更形嚴重。 薛志正九十八年十月十七日因發燒咳嗽,到新北市耕莘醫院掛急診,確認沒有感染H1N1後 返家休養,但情況沒好轉,二十一日又到耕莘掛號,由主治醫師王誠一和住院醫師胡淑芳 治療。他住院後竟引發肺炎、敗血症等,耕莘要求轉院,耕莘並認為他呼吸窘迫及血氧含 量少,要求他先做氣管插管,防止轉院過程發生突發情況。薛志正轉診至馬偕醫院,照X 光時,發現他的肺部有假牙,經緊急手術取出假牙,搶救後救回一命,但引發腎衰竭,須 洗腎度日。 薛志正認為當時沒有插管必要,插管過程也有疏失,怒告王誠一、胡淑芳業務過失傷害罪 。檢方根據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書,認為插管過程中,假牙掉入肺部也屬於 合理風險,因此不起訴醫師,高檢署也駁回再議確定。 薛志正轉而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但他只告胡淑芳。法院審酌卷內證據,發現被告引用的 插管造成牙齒受傷的發生率十二%是台灣數據,但英、美、紐、澳及日本的數據都低於○ .七%;另,台灣學者發表的文獻,認為因插管造成的牙齒損傷機率也只有千分之一到四 千五百分之一。 法院認為,執行插管過程確有風險,但過程或結束後,醫師應仔細檢查,胡淑芳 應注意而沒注意,插管時先撞斷假牙,讓假牙掉落氣管,又沒有及時檢查, 直到薛轉院後才由其他醫院取出,嚴重傷害其身體,有業務過失傷害之嫌。 薛志正經歷這起醫療疏失案,星運大跌,不但與妻子陳萍離異,近年來工作也逐漸轉往中 國,並改名為薛凱賢。 2.新聞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15/today-life8.htm 3.備註: 救活人命還要被告,告醫師真好賺 想起前一陣子單位裡面的NS醫師被告,他把一位病人從死亡邊緣拉回來現在活蹦亂跳回診 結果,好像三千萬事件過後,覺得有錢好賺,就馬上告這位醫師,其中理由有一項是 認為沒有必要開刀而醫師開刀 鬼島阿~ -- 推 CoolTomato:美國大砲打的壞外星艦艇 打不破小兵頭盔 真妙 04/23 21:04 推 CoolTomato:黑人女用大砲爆頭外星人 憨厚男拿來戴卻完整不缺 04/23 21:09 推 GouGousentai:他拿的那頂是之前躺地上的外星人的好嗎 04/23 21:10 → nss0528:他拿的那頂是主角拆下來那頂= = 04/23 21:11 噓 CoolTomato:你們看電影很累 有必要看的這麼仔細嗎 04/23 21: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48.240
Bifrost:只有千分之一? 發生就只能當自己倒楣了 05/15 10:05
Mizo:被告又怎樣 一定會輸就對囉 05/15 10:07
tort:交付審判成功機會很低耶 醫師要哭哭了 05/15 10:12
cyp001:回2F 不是輸贏的問題 救人反被告你會怎麼想? 05/15 10:12
midmoom:將來醫生會把人放到死也不會救了 05/15 10:14
hn13309482:還要花自己時間跑法院 05/15 10:15
pooznn:醫生公會沒有醫療賠償的保險嗎?為什麼這類事都要醫生自己付 05/15 10:15
tabinoyume:單就這則新聞來看醫生的確也有過失 05/15 10:18
tabinoyume:我覺得不要把他跟那些隨便告的混唯一談 05/15 10:18
Sevorlaga:薛志正認為當時沒有插管必要,插管過程也有疏失....... 05/15 10:19
Sevorlaga:我很好奇的是 怎麼是"薛志正"自己在認為 ... ??? 05/15 10:19
wade6510:可以透露一下這間公司一些資訊嗎 讓大家找工作避開 05/15 10:19
hn13309482:他的肺炎不是假牙引起的,併發症本來就都會有 05/15 10:20
hn13309482:前一陣子也遇過麻下去就醒不來的例子,麻醉併發機率低 05/15 10:20
hn13309482:但還是有機會發生阿,如果要避免被告 05/15 10:21
hn13309482:就是醫師不開刀,轉送給敢開的人,重症變人球 05/15 10:2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ntiyahoo (59.125.69.151), 時間: 05/15/2012 10:22:23
antiyahoo:ENDO 表示... 05/15 10:22
jagdzaku:這個case記得是插管後家屬就要求轉院 可能是這樣才沒再照 05/15 10:29
jagdzaku:X光或是照了但沒有時間處理吧 05/15 10:30
cshl:可以分析固定假牙盛行率和急救牙齒掉落發生率的關係@@ 05/15 12:44
Q4:只想要好處 剩下壞處風險都叫醫療人員買單 說不是業務正當行為 05/15 14:59
Q4:叫過失傷害(致死) 只想爽又不想承擔風險 05/15 15:00
matsui55:離婚跟事業也牽拖... 真是..以後急重症比照大卡車 05/15 17:28
matsui55:已經差不多的就別認真救..mortality比morbidity好 鬼島.. 05/15 17:29
anmissyou:以後看到「薛凱賢」就轉診吧! 05/15 19:19
magicagar:傻傻的 新聞鬧到這麼大 以後自己保佑自己不要生重病吧 05/15 19:40
magicagar:不然等簽完同意書大概也差不多黑掉了 可以接著簽DNR 05/15 19:42
zwx:應該救人一命要求三千萬的費用,扣掉薛要求的兩百三十萬賠償, 05/15 20:04
zwx:薛應給付醫院及醫師兩千七百七十萬才對... 05/15 20:05
zwx:不然救人一命沒啥報酬,還要承擔高風險的後果,還真是他X的賤業 05/15 20:06
ohmysix:只有千分之一發生不當自己倒楣? 不然是醫生該死嗎? 05/15 21:27
ghosthead:如果法官誤判也要判刑 我就推回來 05/15 21:43
stardream:認為當時沒有插管必要為什麼不拒絕插管 05/15 22:05
kkiiccooo:敢為錢告救命恩人 必遭天譴 某日死的淒慘 絕對有報應 05/15 22:24
hn13309482:薛:我當時不拒絕是因為我快死了,這道理很難懂嗎? 05/16 00:13
blackdevil:都快死了還能知道自己不需插管 呵呵 05/16 04:35
reifind:都快死了還能知道自己不需插管? +1 哈哈哈 05/2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