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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說,我只是路人,和醫無關。但有一些小感想,想分享在這裡。 可能對諸位醫師來說屬於不知輕重的那一類,還請包容。 這則新聞一出現,就引起我的關心。長話短說, 剛剛拜讀了王薏婷醫師的一篇文http://ppt.cc/pRHX 乃知 膽囊息肉就超音波上的認定可以有兩種,一為息肉,二為膽結石之類 而病理報告的膽囊息肉就只會是膽囊息肉。 這次法官的告醫師誤診,的確過頭。這整起事件叫醫療糾紛,不叫醫療疏失。 糾紛多數是因為雙方認知不等造成的。疏失根本沒有糾紛的必要,疏失的對錯明確。 我猜想,該法官不知道這個(對多數醫生來說是一個既定常識)的知識。 該法官沒有這個認知,所以當病理報告出來說沒有(一般理解上的)息肉時,他就憤怒了。 但我想請問板上諸位醫師,在你們成為獨當一面的醫師之前, 在有醫學知識和背景之前,你們會知道膽結石也可以是膽囊息肉的一種嗎? 如果當你們還只是一般大眾的身分時不知道這件事,那表示其他的一般大眾也不會知道 我覺得很多的醫療糾紛是 「醫生知道(所以當作常識),但病人不知道(對病人來說是知識),而醫生沒有告知」 對,大眾就是在醫療的專業上無知,所以才需要醫生告知,以得到認知。 如果醫生肯多詳細告訴病人一點客觀的事實, 不只是覺得"啊這個我知道就好你病人不用知道" "給專業的來", 醫病的關係會不會好一點? 現在個人主義至上,你摩托車壞了你都會想知道是哪裡壞了,為什麼壞了, 何況是自己的身體呢。 如果今天台大的醫生有告訴這個法官他膽囊的息肉細分下有兩種可能, 法官是不是在之後就不會有受騙上當的感覺了?我不知道,但或許提告的機率會少一些。 環境很險惡,人心很惶惶,有些病人和家屬的確是為了錢才告醫生的, 有些人卻可能只是因為認知上沒被教導、感情上沒獲得尊重所以告醫生 前者的產生是人心的貪婪這越來越難避免, 後者,如果醫生們願意多解釋一點,相信狀況會比較好(甚至可以是一種自保的方式)。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66.143
prostar:受騙上當 醫師賺到什麼?以為我們是詐騙集團專騙人開刀阿 06/08 12:47
prostar:你的立論是我們吃飽沒事做這麼愛騙病人去開刀...... 06/08 12:48
受騙上當只是在揣測該法官的想法 不然他幹嘛告醫生 不是我的想法。 我的想法很簡單一句話就是 醫生多講一點,可能就可以避免一次訴訟 就這樣。請不用無限上綱謝謝。
falltrace:1. 一般而言 短短的門診時間 告訴你的是最可能的 06/08 12:48
哀,不過現在的潮流變成  醫生之前有說過就沒錯,沒說過就有錯。 就像對病人的理解做防衛性醫療,多說一點會比較保險。 ※ 編輯: lamerbleue 來自: 121.254.66.143 (06/08 12:50)
falltrace:2. 如果他真的要獲的所謂的公理 有種不要刑事帶民事 06/08 12:50
我覺得他不該告醫生,於理來說醫生沒錯。但他頭都洗下去了,不太可能抽身。
djinn:如果要騙 連patho都騙了啊!! 說實話找自己碴嗎? 06/08 12:51
是啊,我有天轉述這個新聞給某個intern聽的時候, 他第一個反應是「傻傻的幹嘛說實話說沒有息肉咧」 他自己是醫生,立即的反應裡面也沒有「膽結石可能是超音波所見息肉的一種」。 所以我今天才會斗膽來發文請醫生之後不管遇到什麼都多解釋一點,囧 ※ 編輯: lamerbleue 來自: 121.254.66.143 (06/08 13:00)
falltrace:現在最討厭的就是刑事帶民事 就算刑事輸 民事通常贏 06/08 12:53
falltrace:與其你要我賠上千萬我寧可關我兩個月 甚至可以易科罰金 06/08 12:53
這個制度的問題一定得改,台灣犯罪率最高的職業是醫生,太可笑了。 但是配套呢? 醫界的人也是人,這麼多人裡面一定也有糟糕的、故意掩蓋過失的醫生 那不小心犯錯的認真好醫生不用刑事罰,那些糟糕的醫生又該拿他們怎麼辦呢。 又,叫醫生賠這麼多,有幾個醫生負擔的起? 問題是一條命的價值很難量定,賠得少或多就成為倫理價值層面的問題, 不覺得現在的台灣有這個理智和共識來處理這個命題。 我想說,為什麼不能有一個共通的基金之類的東西, 大部分由政府撥款,少部分由各個醫師公會或醫院共同分擔金額, 如果某個醫生被告要賠償, 視嚴重性和醫生個人的過失佔了多大層面, 來決定這個基金可以撥出多少金額來幫忙賠償以減輕醫生的負擔。 由醫界出身的判定小組和政府人馬來做個審慎的裁量, 要從這個基金拿到錢的人,所提告的情節也必須受到公正的認定才能被賠償。 如果有這樣的基金會對醫生比較好嗎?
henryepson:重點是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有,相片跟結論已經在媒體上了 06/08 12:57
媒體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定位,不用有平衡的報導,光隻字片語就在誤導民眾的判斷。 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啊, 不光只是醫療事件、經濟事件、政治事件等等,哪一件事情不是這樣 ※ 編輯: lamerbleue 來自: 121.254.66.143 (06/08 13:17)
falltrace:而且你根本沒辦法證明你有說過= = 06/08 13:03
這就又想到一件事情,醫生為什麼不能就自己說明的話語來錄音 有些人(比較)有良心的會想說 醫生有說過(風險/可能/後遺症等等)所以不告...... 當然也有就算醫生說過了還是要告的那種
Miaol:醫療就讓他爛掉吧...沒救了 06/08 13:07
scsnake:每個人都要立即醫療,每個人都要詳細解釋,就繼續幻想吧 06/08 13:14
scsnake:醫療資源是有限的,沒辦法對每個人花時間解釋 06/08 13:14
scsnake:如果不解釋清楚就告醫師判刑,那台灣的醫療前景已經決定了 06/08 13:15
現在的情景好像跟你所說的相距不遠......
Ghost325:遇到那種半夜2點突然出現的家屬要求詳細解釋的...幹 06/08 13:15
Ghost325:最好的方法就是爽不要幹 06/08 13:16
orz 辛苦了
kazura:今天如果台灣醫療 跟美國一樣一個診看10個病人 診費300鎂 06/08 13:17
kazura:那我想 要講的很詳細 很完善 充分溝通 是有可能的 06/08 13:17
kazura:但是 現在一個門診是40人或者更多 根本就沒有時間解釋說明 06/08 13:18
手術同意書裡面有對麻醉可能的風險說得密密麻麻 要同意了才會麻醉 所以...可不可以有幾張紙是 你的疾病有可能是什麼情況/後續怎麼樣等等通通在紙裡面 給病人帶回家看 看好了就簽名 對裡面的情況不懂沒問就當作你懂 不然醫生不就被告好玩的 根本無力抵擋 ※ 編輯: lamerbleue 來自: 121.254.66.143 (06/08 13:25)
falltrace:你說的那個美國好像有 不過好像是醫療什麼險 06/08 13:23
falltrace:沒記錯台灣法官判定是從這個人還有多少剩餘工作價值 06/08 13:24
falltrace:例如他還可以工作三十年 每年百萬 三千萬來做增減... 06/08 13:24
falltrace:上次不是有個案例 簽名不代表醫師有詳細解釋 06/08 13:26
falltrace:要告還是告的成 他說他根本沒看懂沒看到 你沒解釋 06/08 13:26
電信公司好像這方面就很懂得保護自己 很聰明啊 好比合約書說了一大堆 服務人員只跟你揀幾項大項的來講 簽了合約書就表示你看了你知道 所以如果後來你覺得不對也告不成 因為寫都寫得很清楚了 那只能怪你沒看清楚 如果有法條是 病人簽了名 就表示他從醫師處已知(等於法律認定上醫生有解釋 或者病人都了解了) 所以就所謂醫生未盡告知之義務的這件事上告不成 醫生假設要解釋 解釋不完的話 (不解釋可能又有糾紛) 給張紙 該有的都有在上面 會不會比較保護到醫生呢 ? ※ 編輯: lamerbleue 來自: 121.254.66.143 (06/08 13:35)
nashsaka:最後一句話"被告好玩的"就是現況... 06/08 13:34
hwagj:家屬: 專業的看不懂啦 沒有解釋清楚 同意書寫再多都沒用 06/08 13:41
jerryXDXDXD:你說的有理 但是問題在法官也太傲慢 06/08 13:42
PTstyle:目前的同意書已經儘可能詳細了,但往往會被放大決: 看不懂 06/08 13:45
littleyow:當你解釋清楚了 或者病患當下都沒問問題 06/08 13:45
PTstyle:像這次的法官一樣有簽同意書,但他還是興訟了... 06/08 13:46
littleyow:開完刀病患有意見 說專業的她聽不懂不知道從何問起 06/08 13:46
littleyow:最常見的就這種 06/08 13:46
littleyow:以前病患想錄音 醫師會不舒服 06/08 13:46
littleyow:現在變成醫師自己錄音 打電話也跑到有錄音的電話去打 06/08 13:46
PTstyle:越來越覺得錄音有其必要性,尤其是最好能錄到病患親口說"沒 06/08 13:47
PTstyle:有問題" 06/08 13:47
scsnake:重點是現在沒有那種法條啊 病人簽完同意書還是沒有法律效 06/08 14:12
scsnake:力 還是可以說他不了解 06/08 14:12
wariochang:你講這麼多,看看底下Alan大的回文吧... 06/08 14:51
wariochang:你的立論和假設對於法官這個事件完全不適用.. 06/08 14:51
kings4:這件官司到現在已過了三年卻還解決不了,如果單純只是認知差 06/08 16:34
kings4:異造成的醫療糾紛,會耗這麼久? 06/08 16:38
kings4:這提告法官的心態大有可議之處... 06/08 16:45
abyssalpoet:現在的法棍們就是讓醫生不管怎麼解釋都沒有辦法保證 06/08 17:04
abyssalpoet:清楚,給張紙這招也沒效 06/08 17:04
abyssalpoet:幹他媽的商業契約就不能說看不懂不算 同意書就可以這 06/08 17:05
abyssalpoet:樣放大絕,這就是悲哀的點 06/08 17:05
abyssalpoet:以後可以健康教育加入如何看同意書嗎 幹! 06/08 17:06
sumo:反正責任就是要算在醫生頭上嘛 06/08 17:36
lamerbleue:到底樓上是哪裡看出來我有這種論調的啊 囧 06/08 17:54
gr1031:路人上來PO文的內容性質好像都差不多 06/08 18:22
Philcat:你真以為都沒解釋?? 原po真是太善良了 06/08 20:30
Philcat:人家說什麼就信什麼 報章雜誌媒體就騙你這種人 06/08 20:31
teachdoc:你確定醫師沒有告知? 06/08 23:33
teachdoc:簽手術同意書以前一定都說了 06/08 23:36
FMbigmama:要我們花時間解釋,問題是台灣人又給我們多少時間看診??? 06/09 01:15
FMbigmama:三個小時要看60個病人甚至以上,請問一個病人看多久??? 06/09 01:17
FMbigmama:請你先搞清楚台灣跟歐美的醫療環境差異,我羨慕歐美!!! 06/09 01:17
FMbigmama:急診病患等五分鐘就跳腳,問題是有幾個人是真的急症??? 06/09 01:18
FMbigmama:我看了你的建議就莫名火大,你自己先搞清楚現況!!!!! 06/09 01:19
maze777:現在的病人更強了 有告知當作你沒告知 因為可以在法律上 06/09 02:46
maze777:訴訟上取得優勢地位 有告知? 無告知? 都是片面之詞 06/09 02:47
heinekendog:謝謝你的分享。醫生其實有醫生的內部機制在針對錯誤 06/09 19:23
heinekendog:的案例或可再改進的案例做內部檢討 06/09 19:24
heinekendog:亦即所謂Morbidity & Mortality Conference 06/09 19:26
heinekendog:畢竟沒有人希望病人不好,而現今醫療的不確定性仍多 06/09 19:26
heinekendog:這與一般民眾的希望想必差異極大 06/09 19:27
heinekendog:但大家仍希望不斷精進讓醫學進步使病人活更久更健康 06/09 19:29
heinekendog:所以有人在爭取去刑化,這跟去責化有很大的差別 06/09 19:29
leon80148:紅的明顯..電信業者的同意書跟手術同意書比?後者常常被 06/10 13:28
leon80148:放大絕說看不懂或解釋不清楚就無效,簽心酸的但還是必要 06/10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