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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錄音筆大紅,法界戰醫生讓我更想買支錄音筆 想趁機問一下相關的問題 1. 如果在行醫時在未告知病人下錄音錄影是否有證據能力? (自己研究結果似乎是只要是身為通訊的一方而非第三人,錄音就可以成為證據 可是錄影就不曉得) 2. 我朋友在換藥時有被家屬錄影過,想請問這樣的錄影是否有權利拒絕? (刑 妨害秘密: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 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問題是 (1)病人錄我們算不算[無故]? 之前似乎有看到解釋說為了蒐證等理由 就不算無故 (2)我們的行為算不算[非公開]? 之前有人解釋醫師行醫為公眾行為,那我們把簾子拉起來是不是 就不算非公開? (3)錄影是否也像錄音一樣被解釋為只要是通訊的一方錄影就不算違法? 那我在換藥家屬錄我這樣算通訊的一方嗎? 其他像是民法侵犯隱私等條例適不適用就更不知道了。如果只有錄影而沒有造成人身 或財產上的損害,有權向錄影的家屬求償嗎? 理性討論,希望有懂法律的高人來指點一下 也希望未來行醫的大家都不會遇到難纏的cas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96.60
yamatai:1.有 2.可以拒絕 07/07 11:26
inewhand:總之 有錄總比沒錄好...法律上能否成為證據又是另一回事 07/07 11:29
genki109:可以推薦物美價廉的錄音筆嗎?(認真) 07/07 11:34
allnovels:我上次電視上有看到偽裝成筆的錄音筆,插在口袋應該不錯 07/07 11:36
aimlin:sony有出一推產品,最近也想買一隻 07/07 11:45
Atima:之前被錄音我就扛攝影機+腳架出來 家屬就默默收起來了... 07/07 12:21
Atima:他都錄了 你為何不錄~作的正確不怕錄啊 怕就怕斷章取義 07/07 12:22
Blue130:sony icd sx系列及ux系列都很好用 07/07 12:24
ASHDAC:http://tinyurl.com/yl2hohq 07/07 12:30
amaranth:不違法,只違反衛生署的行政命令(門診診間規範) 07/07 12:59
CDRW:我是用SONY UX523F + 1T 外接硬碟 07/07 14:33
workharder:林益世新聞鬧這麼大 你說有沒有證據力 07/07 14:39
teredo:http://tinyurl.com/88e822k 這隻好像不錯? TX系列 07/07 14:42
teredo:研究好久了不知下手哪支好 07/07 14:42
CDRW:TX50看起來好薄,我決定要去升級了 07/07 15:48
CDRW:單純就錄音&播放品質來說,我覺得UX還堪用 07/07 15:50
apaladin:來開發一刀斃命行醫紀錄器~~ 07/07 16:40
teredo:TX和HTC一起放值班服口袋好像不錯,顆顆顆 07/07 17:54
Elleria:一定要拿出來一起錄的啊 07/07 18:20
genki109:錄音筆也可以一機兩用充當MP3隨身聽來聽音樂嗎? 07/07 19:04
Q4:推At大 07/07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