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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cgmh.org.tw/intr/intr2/c3250/ethics.htm 第四章  醫師相互間 第 十四 條 醫師應彼此尊重、互敬互信。 第 十五 條 醫師不詆毀、中傷其他醫師,亦不得影響或放任病人為之。 第 十七 條 醫師不宜以不正當方法,妨礙病人對其他醫師之信賴。 對於大老這樣出言不遜的言論 我已經完全不想尊重他們 我可以據此提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68.247
ckuforever:他泛指群體 告不成的 07/22 17:14
i376ers:球員跟殘判都是大老的 再多有都沒用 07/22 17:17
spicycop:這告不成啊 這是醫師的內規 不是刑法或民法的罪 07/22 17:22
spicycop:除非具有代表性的團體提告 例如全聯會 07/22 17:22
sterol:這跟天地會十誡一樣,沒有用的 07/22 18:01
purewen:這些不是法律依據...只能感覺不蘇胡而已.. 07/22 18:56
uilee:他說的哪裡有不對呢? 07/23 00:14
uilee:醫生本來就不該亂動刀的 07/23 00:15
amaranth:樓上如果不知道亞聖的風評,就不要見獵心喜急著跳進來 07/23 00:57
amaranth:那只會讓你跟著變笑話代表... 07/23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