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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醫療糾紛的討論, 大家目前多聚焦在醫師沒犯錯的範圍, 社會普遍認為醫療有過失導致病患發生不良結果就該接受刑罰並出錢填補損害, 而躍躍欲試的高中畢業生也都相信自己應該能夠在未來行醫過程中不會犯錯 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在臨床待的夠久,誰沒有犯錯過? 只不過看你犯錯的客體決定損害大小 門診開錯藥在病人拿到藥前有機會把病人叫回來,即使拿走了還可以電話聯絡 但一個生命垂危緊急手術的病人,一個失誤可能就造成無可回復的損害 法界人士或許該想想, 有些行業有所謂官官相護,但多數該行業的人即使姑息, 心裡也會想說自己不會那樣,更不會因此求去 但今天面對這些醫療訴訟及判決, 多數其他同科醫師心裡想的為何不是反正我不會犯這些錯誤, 那是他們技術差,我繼續做我的,好醫我自為之,而是選擇用腳走路? 事實上正是因為這種失誤是其他同科別醫師都有可能犯的錯誤, 而沒進過臨床的人,不管是高中畢業生或者成年的家長和其他科系畢業的人, 大都難以想像有這種一定比率之錯誤水準,只是每個人的水準不完全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hahawow 來自: 123.192.238.38 (07/22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