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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圖書館看報紙時看到的消息 醫療行為除罪化了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2082159 醫療糾紛除罪化 故意不救人、開錯刀負刑責 行政院近日完成醫療相關規定修正草案審查,醫療糾紛解決機制日後將朝除罪化方向邁進 ,未來醫護人員只有在主觀故意明明能救卻撒手不管或因開錯刀、給錯藥等重大疏失, 並致病患死傷,且非屬特殊情況下,才擔負相應刑責。 政務委員羅瑩雪解釋,修正草案傾向以民事取代刑事,將加強醫療糾紛調處機 制,盡量引導以民事賠償解決問題。未來將只有因故意或違反醫療應注意義務, 且偏離醫療常規,並致患者死傷者,才可能擔負刑責,此外,草案還加入一項重 要的審酌條件,即須判斷當時、當地的客觀狀況,如突遇大量傷員湧入,或是偏 僻鄉鎮醫療設備不足等特殊情況。 對於醫療糾紛是否採強制協調方式,羅瑩雪表示,目前尚有疑慮,而且協調後的 賠償金額範圍還有待進一步討論。2012/11/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2.105.234
foocollie:推!! 希望我可以享受到 拜託不要最後又不了了之 11/26 17:14
fastcar: 台灣立法速度......... 11/26 17:19
ramun:看看躺在立法院的法案...科科 只有對立委有利益的才可能過 11/26 17:19
iloveangel:話說回來,醫師法四之一條修法過了嗎? 11/26 17:22
Howard2:繼續消極看診 繼續從五大科出走 很快就會過了 11/26 18:08
marisaac:只能推樓上了 11/26 18:17
WMX:有起步就是好事 11/26 18:41
Q4:過了也不見得能讓五大科人力回流... 11/26 18:42
carlyu:教育民眾"醫學的不確定性"才是正軌吧 11/26 18:43
carlyu:"以民事賠償解決問題" 希望不是有糾就賠 11/26 18:45
iloveangel:話說回來,有多少民眾願意接受醫療的不卻定性? 11/26 19:07
yamatai:這種結構性的問題,恐怕不是我們的職業生涯內可以看到 11/26 19:12
yamatai:有效的改善的,期待下一代他們能過得更好吧 11/26 19:12
dreamoff:沒有醫療沒有糾紛 11/26 19:29
waiwai2:"明明能救卻撒手不管"=>這句話感覺很危險... 11/26 19:45
waiwai2:我是醫生但是已經10年沒有CPR了,路倒我不會救這樣是否有罪 11/26 19:46
playhot:推!! 希望以後五大科醫療糾紛可以合理化~ 11/26 20:10
chncheng:先推! 希望不要又在立法院裡變形 11/26 20:17
SSn:我怎麼覺得 這個提案裡面最可能會過的是 11/26 20:47
mythnobody:真的有改變就值得鼓勵 就算之後被曲解了吧 去別的地 11/26 21:48
mythnobody:就是囉 11/26 21:48
greatsb:預計在民國112年提交立院審核立法 11/26 22:37
magicagar:五大科撐不撐的到112年還不知道呢...... 11/26 22:57
haller:可是 回不去了.... 11/26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