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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要求提出超音波照片給醫審會鑑定,說真的是沒有辦法看到 法官說沒有必要,我說你應該要看到就是要看到 -引用自判決書- 又超音波為動態方式之檢查,操作者僅留下部分靜態畫面,無法顯示受檢當時狀態之全貌 ,且醫審會第 0000000號鑑定書鑑定理由亦載明:「(六)『超音波檢查』結果之判讀,涉 及操作醫師主觀判斷」(見原審卷(一) 335頁), 是被上訴人聲請將李華明於94年8月3日所作超音波檢查之 6張照片送請醫審會鑑定是否有 可發現而未發現之腫瘤,就待證事實之釐清並無助益,核無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9.225.199
bathape:這就是心證無敵厲害的地方!就連要提證自己無罪也沒辦法 03/23 16:08
c2yuan:真的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感覺@@ 03/25 08:58
wei520yin:法官 要不要像看棒球一樣 每台刀 每診 都來坐鎮一下阿! 03/25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