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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衛生局今天派員至阮綜合醫院查訪胡女。衛生局醫政科長王小星說,胡女表示當時 : 見病患症狀已緩解,因此未到場探視,僅依李永全「隔空」指示開藥處理了事。 : 王小星表示,這是醫師醫療專業判斷的問題,醫療法並沒有強制規定醫師需到場才能開藥 暗 身為學法律的人 一看就知道官員在糢糊焦點 醫療法的確沒有規定醫師須到場才能開藥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21 因為規定在醫師法第11條第1項前段裡面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於山地、離 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 (市 )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 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01 阮綜合醫院在高雄市,難認符合醫師法第11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 醫師法為特別法,但其只有行政罰的部分。關於業務過失致死與否,應回歸一般刑法 交由刑事訴訟法庭認定。 -- 這個藥在身體內會產生很多的…呵…啊…Action… 這就是我們的這個…這個十二指腸懸韌帶…這個…Treitz Ligament 這個你們要懂喔~ 這個很重要很重要~沒有其他東西比它更重要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75.82
rocketboy:半夜兩點,電話中:病人說睡不著,會去看病人再開藥物 12/09 23:58
rocketboy:我該相信是多數還是少數? 12/09 23:59
cantus:我會先去護理站用電腦看病人資料 看有哪些underlying 12/10 00:01
cantus:再去bedside看病人 因為睡不著得原因很多 例如:傷口痛 12/10 00:02
rocketboy:問完Vital sign沒什麼症狀,就請病人躺在床上休息 12/10 00:02
rocketboy:外科體系很常遇到:[今天住院,明天開刀,半夜睡不著 12/10 00:03
amaranth:以前的話我會去看,反正都被叫起來了不差一兩分鐘 12/10 00:03
approach:摳了一個晚上都沒看 有啥好護航? 12/10 00:19
kimos:回一樓 我可能會直接開比較輕的BZD類的.. 畢竟睡不著不會死 12/10 00:23
kimos:不過CC是痛的 不去bed-side瞄一眼真的很帶種...=.=a 12/10 00:24
segga:睡不著這種complain除非很清楚病人有規則吃 不然還是要看 12/10 00:27
cantus:開安眠藥一定要看underlying 有人就是沒注意 開了給病人吃 12/10 00:28
segga:病人 有時候只是看護看病人打呼太吵就隨手要顆安眠藥 12/10 00:29
cantus:結果就一睡不起了 12/10 00:29
approach:都去開藥了 翻病例 不用多久吧何況還一晚都沒去看 12/10 00:36
MissYIH:我相信人都是有惰性的,如果你覺得"沒怎樣"的值班不去看 12/10 00:48
MissYIH: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但是如果真的因為痛開了三次藥 12/10 00:49
MissYIH:還不去看就有點誇張了吧...即使術後第一天痛成這樣也很怪 12/10 00:50
MissYIH:我的話如果第一次被call痛可能不會去看,但是第一次給完 12/10 00:51
MissYIH:沒過多久又痛起來,正常人如果沒有其他急事一定會去的吧 12/10 00:52
jaio:病人半夜睡不著一定要去看,很多肺水腫表現都是躺下睡不著 12/10 13:38
Campbell:其實本來有complaint就該去看 但這只更凸顯值班的不合人 12/10 14:31
Campbell:性,以及夜班醫師(night float)的重要性 12/10 14:32
Campbell:在沒人性的制度下 有人做出不合理的事 根本就不意外 12/10 14:32
WMX:我現在R3在醫學中心工作,上週病人半夜一點大便完肛門痛 12/10 15:58
WMX:我還是爬起來看他屁股長了一顆痘痘! 12/10 15:59
WMX:那是當第一線值班的職責,即使是區域醫院科主任值第一線一樣要 12/10 16:00
WMX:去看,那是保佑自己在法律流程上無誤的必要條件 12/10 16:01
victorykai:樓上系泳強者學長推一個 12/11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