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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關於DNR的疑惑: 1.目前的安寧緩和條例立法前提是針對 「為尊重不可治癒末期病人之醫療意願及保障其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是認定: 醫師確認病人已符合「末期病人」狀態,則可遵照病人的意願,不再施予CPR, 如果病人不符合末期病人,到底怎樣做才合法呢? 幾種情況 1.符合末期病人、有簽DNR=>合法不CPR 2.不符合末期病人、有意識時有簽DNR=> 不CPR,是否合法? 3.不符合末期病人、病人有意識時拒絕或家屬當下拒絕拒絕CPR =>不CPR,或是強迫CPR是否合法? 因為就平常認知病人當然有接受或拒絕某項醫療的權利, 那是否有拒絕CPR這項醫療的權力? 如果病人是TRAUMA內出血的病人,當下拒絕任何的手術或CPR=>尊重他的意願是否合法? PS.當然目前臨床上都是聽當下身旁家屬的意見, 不過我想知道目前法律規定到底如何? ※ 引述《ssuchun (Fletcherman@LAB)》之銘言: : DNR是一生最後十五分鐘會不會被人有仇報仇沒有仇練身體的事情。 : 你需要在沒有問題的時候,先決定自己這最後十五分鐘的事情嗎? : 還是要等到真的得到不治之症,確定沒有救了再簽? : 問題是預立有比較好嗎? : 你簽那個預立,也不過讓某基金會覺得廣告費沒有白花而已。 : 讓一冊會覺得他們的PGY洗腦成功 : 與其如此,不如為了愛台灣, : 強制嬰兒一出生就簽器捐與DNR,這樣子器官爆多還可輸出境外。 : ※ 引述《cute1 (每天都要很開心)》之銘言: : : 臨床上看到很多癌末受苦的病人 : : 就會思考自己未來的生與死 : : 可是跟家人討論到這個...... : : 就發現沒有什麼結論 : : 大部分的人也無法接受簽這個=.= : : 請問板上有自己已簽預立的DNR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78.86.240
gentlwind:問的好 01/26 07:29
※ 編輯: WMX 來自: 112.78.79.58 (01/26 08:37)
lsh0412:推~我也想知道答案 01/26 08:54
ymj1123:其實你可以寫封公文去問衛福部,只是要等很久的時間,但承 01/26 12:32
ymj1123:辦人員不能不回答。 01/26 12:32
eshu:如果有suicide傾向的病人,又能拒絕什麼? 打iv,需同意書的 01/26 14:03
eshu:檢查, 輸血,開刀...DNR? 01/26 14:04
Elleria:有意識時書面拒絕 然後不CPR 醫師合法 因為去CPR可能病人 01/28 09:47
Elleria:醒來後或是家屬之後會告你強制 01/28 09:48
Elleria:我覺得CPR比較極端 因為病人其實是在死亡的邊緣 有時候基 01/28 09:49
Elleria:本上也可以當作是死了 把死人救活應該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 01/28 09:50
Elleria:不過車禍手術這個可能醫師要強制病人的程度就比較大 我猜 01/28 09:51
amaranth:這是非慢性病末期病人是否有拒絕急救醫療自主權的大哉問 01/29 09:50
amaranth:除了三樓的方法有機會,不然還真的沒有可依據的答案.... 01/29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