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vendishJr: MCU也有個叫damage control的公司,專門處理超級英雄05/04 16:38
→ CavendishJr: 戰鬥損害,應該也有負責損害賠償的問題05/04 16:38
推 octopus4406: 推05/04 16:39
→ octopus4406: 記得之前推文有提到東尼有成立基金會 負責處理賠償05/04 16:40
→ octopus4406: 問題05/04 16:40
就是一個我們法律上不用負責,但我們本身管太多加上造成損害良心不安,所以還是加減
出一點。
面子上好看心裡也舒服。
當然漫威世界有沒有這法理我就不知道了,等<夜魔俠1.逆轉裁判>來告訴我=D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6:44:14
推 macrose: 叉骨不是逮捕現行犯,是追查恐怖份子 05/04 16:46
→ kuninaka: 1F MCU還沒出現這個組織05/04 16:46
→ macrose: 可以參考我之前文章的分析,奈及利亞的事情復仇者是有很05/04 16:47
→ macrose: 大責任的05/04 16:47
追查恐怖份子沒錯,不過他們一直到叉骨的車直接衝進生化什麼的設施才動手抓叉骨,追
查恐怖份子跟逮捕現行犯兩件事不衝突的。
推 CavendishJr: 有啦,神盾局影集已經有提到了,而且鋼1片尾也有在新05/04 16:48
→ CavendishJr: 聞跑馬燈中提到05/04 16:48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6:53:11
→ kuninaka: 原來如此05/04 16:53
→ kuninaka: 奈及利亞有兩種問題吧:跨越國境、爆炸05/04 16:54
跨越國境的確有問題,但爆炸是標準的緊急避難。
→ chirex: 你要先確定他們有警察權啊= = 05/04 16:55
抓現行犯不需要警察權,緊急避難也不用,不過追查恐怖份子要。
所以十字骨那件其實很有爭議。
但跨越國境大概就是像偷渡客一樣被強制遣返,然後罰鍰,額度還超級低。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6:58:33
推 macrose: 是因為復仇者失敗的追捕,才導致兩邊在鬧市裡開打,既然05/04 16:55
→ macrose: 是循線追捕,大可選擇更好的時機出手 05/04 16:55
→ kuninaka: 沒有警察權,是違法05/04 16:56
→ chirex: ICPO追緝逃犯也得得到對當地政府的許可才可以捉人啊 05/04 16:56
→ chirex: 不然雖然叫國際刑警組織但本身也沒有警察權 05/04 16:56
→ kuninaka: 平常應該都靠 tony 去協調拉,這次是 ross 出面指責 05/04 16:56
→ macrose: 這樣想想隊長一開始要汪達小心警局監視器,就是因為他們 05/04 16:57
→ macrose: 的行動完全不合法 05/04 16:57
被抓到就當偷渡客強制遣返+罰鍰啦。
恐怖份子也不用抓了。
→ chirex: 何況警察執行勤務過程造成損傷,員警跟國家都還是得賠償 05/04 16:57
→ chirex: 那復仇者怎麼可能一點責任也沒有?05/04 16:58
警察正是因為他們有勤務造成損害才會需要賠償,緊急避難就真的不用。
因為身份問題才會被嚴格要求。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7:01:53
推 kuninaka: 責任應該都是 tony 負責拉05/04 16:59
推 Yatagarasu: 監視器是考量目標的行動吧,隊長方的行動那麼明顯 05/04 16:59
推 macrose: 另一點比較諷刺的是叉骨的行動完全是衝著隊長而來,就像05/04 17:00
→ qn123456: 隊長要汪達注意監視器是在教她分析敵人可能採取的路徑05/04 17:00
→ macrose: 幻視大師開示的那樣,復仇者的出現反而激化了超級反派05/04 17:00
→ qn123456: 但那邊基本上是沒有死角的,代表襲警的十字骨不在乎被看05/04 17:00
→ macrose: 如果隊長沒去,叉骨是不會在大街上自爆的05/04 17:01
→ qn123456: 到,只不過後來發現他的目標根本不是警局 05/04 17:01
十字骨那個應該是,復仇者不來,我帶了生化武器走人。
來了也好,我打不啪你還可以拖你下水,達不成目標A就達成目標B,反正又沒有損失。
另外說警察權的,復仇者其實也在鑽法律漏洞啦,不然他們不用等十字骨開始行動直接抓
就好了,不用等他們衝進生化武器設施。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7:05:08
→ qn123456: 隊長他們只是一開始誤以為十字骨要攻擊警局,發現目標是 05/04 17:06
→ qn123456: 疾管中心後才連忙追過去,並不是什麼刻意等到他們變現行05/04 17:07
→ qn123456: 犯才過去逮捕05/04 17:07
他們也要等他開始攻擊警局才會動手吧
不然根本不用在那偵查
知道是那台車直接讓女巫連車帶人一起打包走不就好了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7:08:50
→ IBIZA: 驚奇四超人漫畫最後一個故事主軸就是法庭戰05/04 17:08
→ IBIZA: 反派的能力是可以變身成任何人 05/04 17:08
推 Yatagarasu: 是來不及阻止他們跑進去沒錯,還刻意等行動風險也太大 05/04 17:09
這就很難講啦,畢竟隊長怎麼想都是臆測
事實上現狀就是抓現行犯了
→ IBIZA: 所以他變身成了一個檢察官, 對驚奇四超人五十年來對公眾財 05/04 17:09
→ IBIZA: 產造成的損失提起訴訟 05/04 17:09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7:11:11
→ IBIZA: 結果李察敗訴, Baxter大樓被查封拍賣 05/04 17:11
→ IBIZA: 連載了五十年的驚奇四超人 就這樣草草收場了05/04 17:12
就說行動本身還是有法律破綻
不過不會到過失殺人之類的重罪
因為這些都可以被緊急避難擋掉
法院上本來就是看檢查官和律師功力如何
→ kuninaka: ...............05/04 17:13
推 macrose: 自家連載收尾長這樣??還是把秘密戰爭當真結尾好了,浪漫05/04 17:13
→ macrose: 多了 05/04 17:13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7:15:34
→ IBIZA: 中間還有交代為什麼反派這麼恨神奇先生, 不過也很好笑XD05/04 17:15
→ IBIZA: 反派是李察跟蘇的大學同學, 暗戀蘇很久了, 正當要去按門鈴05/04 17:15
→ IBIZA: 告白的時候, 李察租房子租到蘇的家裡05/04 17:16
→ IBIZA: 然後反派的暗戀就在沒人知道情況下結束了..05/04 17:16
推 jacky98: 一開始爆炸案那邊,適用現行犯人人可逮捕,後面應該是正 05/04 17:17
→ jacky98: 當防衛不是緊急避難的問題吧 05/04 17:17
其實兩個都能用啦
還是你是說機場或東尼暴走?
→ IBIZA: 反派為報此仇, 50年來用不同身分成立了很多公司賺了很多錢05/04 17:17
→ IBIZA: 50年來, 驚奇四超人所有遭遇到的困難都是此人在背後策劃05/04 17:18
→ IBIZA: 甚至連Baxter大樓每根釘子, 都是這個反派用不同公司名義05/04 17:18
→ IBIZA: 賣給李察的, 這些零件也都有監視功能, 所以五十年來FF的行05/04 17:19
→ IBIZA: 動都在這個人的掌握下 05/04 17:19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7:20:38
→ IBIZA: 完全是鼻屎般的動機, 汪洋般的殺意05/04 17:19
推 macrose: 這個劇本跟鋼鐵人3好像XD05/04 17:21
→ IBIZA: 如果不是有秘密戰爭再一次收尾 FF這個結局真的很淒涼...05/04 17:24
→ ahahahahah: 我剛看就覺得美國是跟全世界都簽引渡條款哦?怎麼都隨05/04 17:37
→ ahahahahah: 便進去抓人 05/04 17:37
→ ahahahahah: 不過回家查查,奈及利亞、維也納、德國好像都有 05/04 17:38
→ ahahahahah: 但是瓦甘達沒有xd這樣隊長在那就合理了 05/04 17:39
→ ahahahahah: 蘇科維亞...設定不清楚,那應該是個東歐小國05/04 17:39
推 jacky98: 我是說一開始十字骨的爆炸案,這裡應該不需要討論緊急避 05/04 17:42
→ jacky98: 難,復仇者有避難行為嗎?如果說是女巫把爆炸移到大樓的 05/04 17:42
→ jacky98: 行為應該也無法主張,因為她不是故意的 05/04 17:42
→ jacky98: 我覺得這個案例復仇者單純不需要為死人負責 05/04 17:43
→ jacky98: 「不是故意」是要說女巫沒有避難意思 05/04 17:44
但女巫是為了保護隊長跟市場的人不被炸死不是嗎,這應該算避難行為吧。
我查了要件也沒有問題,只是死那11個在本來預期外就是了。
1.須有危難存在;十字骨自爆
2.危難須屬緊急;十字骨馬上要爆了
3.須為保全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所為的避難行為;保護包含隊長在內的
一大群人
4.須出於不得已;除了丟到半空中好像也沒什麼其他解了
5.須無承受危難的特別義務;沒有被炸的義務
6.須行為不可過當;丟到半空中本來不會傷到人,適當(但爆炸威力太強所以...
推 jacky98: 其實他們很多任務應該不容易主張緊急避難,還是簽一簽條 05/04 17:49
→ jacky98: 款納入政府之下,還可以執行職務阻卻違法比較好,賠償問05/04 17:49
→ jacky98: 題也可以由政府處理05/04 17:49
其實很多災難根本就該算天災(外星人入侵之類的),這種本來就該要政府處理了。
※ 編輯: dryadj85481 (42.71.249.21), 05/04/2016 17:59:51
推 jacky98: 不過生命法益不能衡量,所以衡平性大概過不了 05/04 18:18
推 octopus4406: qn大有一篇彩蛋是MCU世界的新聞 推文中有提到做了誰 05/04 18:19
→ octopus4406: 該為這些損失負責的民調 05/04 18:19
→ octopus4406: 有不少民眾覺得政府該賠XD 05/04 18:20
→ jacky98: 或是改討論過失致死的期待可能性? 05/04 18:20
→ octopus4406: 納入政府之下又有隊長擔心的問題 沒有自主性 05/04 18:20
→ octopus4406: (至少這版本的法案是 05/04 18:21
→ yuki01987: 正當防衛跟避免緊急危難是刑事上的阻卻違法事由。讓被 05/04 18:25
→ yuki01987: 告得以減刑或不罰,民事的侵權損害賠償似乎沒有適用 05/04 18:25
推 jacky98: 民法上也有緊急避難跟正當防衛喔 05/04 18:35
推 chirex: 重點是看法官怎麼判,而不是他們自己說了算 05/04 19:37
→ chirex: 緊急避難也是看法官採不採信他們的說法啊 05/04 19:38
推 killeryuan: 推 現實也有民間巡守隊制服罪犯的案例 05/04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