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lead (希多)》之銘言:
: 不合理,並不覺得。
: 以highelf的史前洞窟來說,
: 好像也有到一個room有10組怪吧?
: 那麼這樣是否也不合理?
: (沒特別針對的意思,純粹舉例,如有冒犯還請見諒。)
: 如果你要說,國家是國家,不一樣的東西,那我也無法反駁。
: -----------------------------
: 我只能說,沒問清楚是我的錯。
: 因為我不覺得這個需要問。
: 話雖如此,我還是希望有點公告比較合宜。
: 所以我說我只是無聊的反駁,看看就算了吧!
那請問一下 一個房間放那麼多怪物
除了練功 你可以有其他的說法嗎?
裝飾? 擺設? 還是美觀? 又或是怕房間太過冷清???
如果是上面四點 那怎怪物10組...卻只有兩類型的敘述?
巫師區域裡面會有異於普通區域的怪物組數
多半都是接近小王 或是老大
也有可能是要消耗玩家時間的迷宮組合
講更白的就是要讓你練功 免的看到王之後就馬上領便當
那請問一下 國家內的房間放了10組怪 到底目的為何?
: 其實妳這樣說,
: 我到也覺得,
: 沒有公告這些事情,
: 然後就突然說妳做錯事,
: 也是會有種莫名的…
: 就像警察開罰單,
: 妳走在路上,就突然一個紅單,
: 然後他跟你說你說妳違規了。
: 結果,這規定沒有任何宣導與法令可以看。
: 那此時的妳,心情是如何呢?
: (比喻很爛我知道。)
: : 所以才會有點不爽
: : 因為這不應該是理由
: 這不是理由,也不是藉口,更不是推卸錯誤的話。
: 只是純粹的一個想法、一個無聊的反駁。
很奇怪的 我還是很納悶
有些事情 有人知道 有人不知道
不知道的人 踏觸到了底線後被人發現後
卻是一直強調 她不知道 因此他應該沒有錯
錯的應該是沒有公告或是告知他的其他人
條子莫名奇妙開你單 要嘛是你違規 要嘛是條子看你不爽
請問一下 現在的狀況是前者 還是後者?
如果是後者 你可以循行政訴訟自力救濟
順利的話告死那個條子申請賠償或是平反
如果是前者......那我還真的想不出你有啥好抱怨的
不就是把mob隻數改回來 有必要說了一堆沒必要且沒說服力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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