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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以及 我們相愛這件事,與A team無關。 大叔的A小姐是交往8年,結婚6年,2個小孩。 而我,與交往5年的A先生剛結婚3個月。 第一次見到大叔到我們決定相愛,只過了97天。 在97天前,我們各自是在符合社會期望下好好生活的普通人,也許在外人看起來是好好的 我想看到這裡,所有人包含我自己都覺得 荒唐至極。 今天是我與大叔相愛第52天。 在決定相愛之前,讀了第二者板許多人的故事。 我的A先生今日公司有活動不在,我一個人出門吃飯。 左思右想,決定紀錄下我與大叔的點點滴滴。 我們註定會分手,但即使緣分不夠,還是要愛一場。 ※ 編輯: multilovers (180.176.102.88), 11/30/2017 06:27:46
lovelyina279: 讀了故事卻還是決定在一起,很難想像 11/30 12:36
owl2006: 因為已經成癮 11/30 13:28
jesuisviolet: 認同owl2006,這是一條不歸路。 11/30 16:48
cue: 97天vs3個月,所以是結婚那時認識的? 12/03 15:39
gy19900710: 樓上,認識時間應該要52+97吧 12/15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