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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 COVID-19通報時效即起改72小時 6月擬增免隔條件 發布時間: 2023/5/31 16:17(5/31 16:56 更新) 記者署名: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 原文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5310234.aspx 原文內容: COVID-19通報時效即起改72小時 6月擬增免隔條件 2023/5/31 16:17(5/31 16:56 更新) 衛福部疾管署31日宣布,第4類法定傳染病COVID-19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為72小時,即 日起生效。圖為民眾戴口罩在基隆海洋廣場散步。(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31日電) 衛福部疾管署今天宣布,第4類法定傳染病COVID-19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為72小時,即 日起生效;另外,同步著手研擬併發症確診個案通報後須隔離治療評估條件,6月擬增免 隔條件。 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自5月1日起改為第4類法定傳染病,醫師發現符合臨床條 件及檢驗條件的中重症病患仍須於24小時內通報,但原本可以電子通報還回歸紙本作業, 許多醫護人員不滿工作量大增。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解釋,COVID-19通報時效即 起延長,醫師發現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病患,依新規定於72小時內通報即可,通報後 經醫師評估有隔離治療必要時,可安排住院隔離治療。 羅一鈞說明,近期COVID-19疫情上升,為減輕醫療院所及衛生單位行政負擔,除調整重症 通報時效之外,疾管署著手研擬併發症確診個案於通報後須隔離治療評估條件,預計於6 月上旬經專家會議討論確認後實施,另外也將簡化隔離治療通知書開立作業流程。 (編輯:陳政偉)11205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37.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oV2019/M.1685524456.A.61F.html
turtlee : j 06/06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