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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韓青秀/台北報導】 「小心我告你誹謗喔!」一名政大學生日前在 BBS 版上抱怨學校附近某商家態度惡劣, 數日後遭店老闆以誹謗為由,半夜強拉該學生到警察局作筆錄,要求公開道歉,此事在 BBS 站上引起廣泛討論,近四百名政大同學發起連署,要求商家不得干涉學生在網路上 交換心得的自由。 11月底,一名政大學生在 BBS 上發表一篇措詞激動的文章,敘述她的同學因攜帶外食, 遭到某商家罰款,文章中還批評店老闆服務態度惡劣、食物難吃又不衛生,「千萬不要 去吃」。一個星期後,這名發表文章批評店家的同學,卻又在BBS 上發表道歉啟事,前 後態度作了180 度的轉變,引發許多網友的關切,這名學生遭恐嚇的傳言也在網路上蔓 延。 政大學生會轉述這名學生的話表示,她在網路上發表對店家老闆不滿的文章後,某一天 晚上,她從這家商店門口經過時,聽見老闆對她喊「站住,妳在網路上給我亂寫什麼…… 」,並一路追趕,態度強硬地要求她一起到警察局「說清楚」,並語帶威脅,說要控告 她誹謗,嚇得她不知所措,最後只得道歉了事。 此事經學生會披露後,立即引起政大學生的不滿,質疑店家的行為不當,發起連署,聲 明要維護學生發表言論的權益。 政大學生會權利部部長方榮宇表示,類似事件過去也發生過,學生在網路上的批評除了 發洩情緒,多半還有提供個人經驗,希望別人不要遭受相同委屈的用意,商家若是覺得 學生言論失當,應經由校方溝通協調,而不是半夜強拉學生到警局,迫使不懂法律的學 生寫下道歉信。 【記者韓青秀/台北報導】 政大學生因攜帶外食與店家發生衝突,店家老闆表示,小本經營的生意已因同學在網路 上的言論造成傷害,但只要同學公開道歉,他也不願再追究。 店家老闆娘向政大學生會表示,其實這是她第一次對攜帶外食的顧客加收50元,因為當 事同學態度實在不太好,他們又不是路邊攤,又要支付房租、水電費,才規定不得攜帶 外食。老闆娘表示,既然同學寫了道歉信,她也不再追究。 【記者韓青秀/台北報導】 政大學生在網路發表批評言論,演變為商家在路上抓人,要求學生到警局作筆錄。政大校 方今天表示,學校有義務保護學生,以後若有類似情況發生,學生應向校方尋求協助。 針對此一事件,植根法律事務所律師陳丁章指出,要把學生帶至警察局詢問,必須經由 雙方同意,警察沒有權強制要求民眾到警局,因此,若這同學不去,就有涉及妨礙自由。 至於店家制定不得攜帶外食的規定,陳丁章表示,根據民法買賣契約,推定進去店家消費應 為同意該交易條件,不過,若店家沒有註明違反規定的法律效果,便要求 學生罰錢,就值得爭議。 -- -- ◆ Origin: 中正電機網路中繼站 (bbs.ee.ccu.edu.tw) ◆ From: u177-231.u203-204.giga.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