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2003/01/15/society/cna/3760858.html
司法院:新修刑訴法對蘇案影響應由法官衡量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十五日電)刑事訴訟法修正昨天經立法院完成三讀,
其中,證據法將更嚴謹化,並採無罪推定原則,降低了自白重要性,
這對甫被高等法院再審判決蘇建和等人無罪有否任何影響時,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清遊今天強調,修法後自白證據的價值也許會產生一點變化,
但應由承辦法官由具體個案去衡量。
曾經於蘇案第一次非常上訴審擔任陪席法官的蔡清遊,
目前則是擔任司法院刑事廳長職務,也是負責這次刑事訴訟法修法的重要幕僚,
他今天是在答覆媒體詢及新修刑訴條文對蘇案影響時,做以上表示。
蔡清遊首先表示,他當初的確有審理過蘇案,不過,他當初是蘇案
第一次非常上訴審的陪席法官,並非承辦法官,由於非常上訴審的要件是非常嚴格,
而合議庭是認為不符合非常上訴要件才駁回蘇案。
至於,在新通過刑事訴訟法條文對蘇案有否影響方面,蔡清遊指出,
有關人證的調查,如果當初用交互詰問制度,也許就不會產生今天這種結論,
一般最在意並批評最多的就是沒有檢驗被害人分泌物,如果是透過交互詰問制度,
使各方質疑透過各方的主辯、控辯應可把事情釐清楚。
他說,蘇案以前所調查的證據仍發生效力,並沒有失效,
修法後著重於其他人證與物證方面,自白證據的價值也許會產生一點變化,
但應由承辦法官由具體個案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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