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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I loveRosa\\\ 第一篇 百變金剛 馬各:這裡就是我們法律學院裡歷史最悠久的民事訴訟部,我就是民事訴訟法的掌門人。 法律菜鳥:那我應該怎麼稱呼你啊?老伯。 馬各:你可以叫我做「魔鬼馬各人」,反正你不要叫我老伯就是了,好嗎? 法律菜鳥:那麼,魔鬼馬各人,請問你的研究室為什麼開在教室的後面呢? 馬各:教書是我的興趣,研究學問才是我的正業。同時我這個人呢,淡泊名利最討厭別人沽名釣譽了!(拿出和新堂幸司的「合照」)我跟新堂幸司那根本就是師兄弟,難道我到處去告訴別人嗎?新堂他們哪整天過來跟我一塊喝茶,我很少應酬他們呀!(拿出和新堂的「合照」) 這就是新堂幸司,你也看到了,難道這些我也要告訴你嗎?有什麼了不起嘛 !怎麼樣?想學什麼? 法律菜鳥:那我可以學什麼? 馬各: 【共同訴訟】,源於德國海德堡,威力無窮,任何人被突襲中,肝膽 俱碎而導致無心繼續考試,三日練成,收費六百! 【當事人適格】,源於德國慕尼黑以北70公里,漢堡以南30海浬之波昂,練成之後運筆快速如飛,刀槍不入而水火不侵,五日練成,收費八百! 【新訴訟標的理論】,源於光復以後,乃是考試院暗殺組的獨門暗器,取人分數於千里,易如反掌,因為殺傷力太強所以用這個闡明權來緩和,七日練成,收費一千! 【附帶上訴】,源於日本的東北大學,原本只是一種幻想,但是經過我的改良已經成為一種必殺的暗器,收費一千五! 【訴訟標的相對論】,曾經突襲無數侵略法律界的考生跟那些資深教授,二十世紀曾經風靡幾多法律系學生,但是我可以告訴你--是假的!世上根本沒有這種理論,那只是講出來自己爽的,我不說你不知道。 但是你放心,「童叟無欺、實事求是」是我教學的宗旨…… 第二篇唐伯虎點秋香 對穿腸:在下一年雙榜,坐擁三妻四妾五車六屋,七位數年薪,事務所八邀九請,十足社會精英! 委員長:對啊,怎麼不對呢?你不給我面子,我可真的要發飆了! 學生:讓我來試試!其實十載九試,解題八湊七拼六答五錯,四字頭成績,補習班三家二報,一等吹牛大王! 對穿腸:好工整啊! 學 妹:學長,你來的正是時候。 學 生:沒事,沒事,沒事。 對穿腸:在下是七校法博士兼典試委員,綽號對王之王的對穿腸。閣下是? 學 生:小弟讀過兩年書,塵世中一個迷途小考生,慧巽。 對穿腸:好!我就來會一會你! (兩人互相凝視,蓄勢待發,突然......親了一下......眾人跌倒在地!) 學 生:對不起,我倆惺惺相惜,情不自禁。 對穿腸:言歸正傳,我們開始了。 試卷裡,文不行筆不妙,小小考生可笑可笑。 學 生:官場中,敵無情友無常,叫聲委員提防提防。 眾學妹:對得好!對得好! 對穿腸:邱邱駱駱楊楊姚姚不不融融洽洽。 學 生:蔡蔡甘甘陳陳黃黃常常爭爭鬥鬥。 眾學妹:學長真行啊!對得好! 委員長:快出對子對死他,對死他! 對穿腸:我十口心思,思律思法思中第。 學 生:你八目共賞,賞女賞美賞私娼。 對穿腸:楊姚見解,躍然一紙試卷。 學 生:駱邱改題,送你半科鴨蛋。 對穿腸:我堂堂典試委員會輸給你個考生?你做律師專敗訴。 學 生:汝為被告遭突襲。 對穿腸:勝訴錢來入我袋。 學 生:你老婆全買衣服! (對穿腸倒地噴血) 學生:對對本為消遣作樂,今日穿腸兄居然對到嘔出幾十兩血,可謂空前 絕後,小弟佩服佩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