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li (捲毛莉)》之銘言:
: 第二從產業的經驗來看,
: 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資料顯示,
: 任何外國產品要進入美國,
: 一旦被美國廠商控告侵害權利,
: 海關可以先擋住。
: 我有點不懂這段話
: 為什麼要根據『資料顯示』才能導出後面的話?
: 這不就是一種保全程序嗎?
: 明明就是法律規定的呀!
: 難道是我太挑剔了嗎?
等妳寫論文時,妳會發現更多需要「資料顯示」才能
推論出的「common sense」
還不就為了讓別人覺得自己好像很厲害一樣..
當然也有可能記者斷章取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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