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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li (捲毛莉)》之銘言: : 第二從產業的經驗來看, : 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資料顯示, : 任何外國產品要進入美國, : 一旦被美國廠商控告侵害權利, : 海關可以先擋住。 : 我有點不懂這段話 : 為什麼要根據『資料顯示』才能導出後面的話? : 這不就是一種保全程序嗎? : 明明就是法律規定的呀! : 難道是我太挑剔了嗎? 等妳寫論文時,妳會發現更多需要「資料顯示」才能 推論出的「common sense」 還不就為了讓別人覺得自己好像很厲害一樣.. 當然也有可能記者斷章取義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65.123.13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