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teLaLa (不想長大)》之銘言:
: 因為所辦小姐造成的特殊因素
: 明天我不會去上專利法了
現在終於比較有空說說這個故事了.....
細節就不用說的太清楚了
畢竟那是私事
我想談的是一些認知上的問題
而且也僅止於「談」
畢竟對我們來說
即使日後有什麼改變也影響不大了....
首先 我們所的獎助學金發放制度
是一切問題的根源
教育部本來就有給研究生一個月五千元
研究生本來就是不用做事就有一些可以維持生活的基本收入
即使很少、即使不夠
好歹那不無小補....
就我所知
各所財務狀況不同
現在也少有研究所會把教育部補助的錢
全額發放給研究生
通常是每人發個兩三千 有做事的再加發個兩三千
但是像我們所這樣
不淪為所辦奴隸就一毛錢也沒有
學費又是一般國立大學研究所好幾倍的所
還真是少之又少.....
重點不是有沒有給錢
而是該給的錢本來就不該用這種不正當的手法剝削學生
而即使統一要做事才有錢領
好歹大家的工作機會應該均等
讓大家都有一個領取國家補助的機會....
而不是僧多粥少的事情又推給我們自己解決
所辦反而又多了很多經費
雇用他想雇用的工讀生
當初要不是lili大力幫忙
我也就正好沒有助教可以當了
這又是拜所上的「排除專任教師課程」條款所致
為什麼在叫我做事 還是做別人的事情時
動作卻這麼頻繁 甚至讓我感覺到被侵犯?!
課程助教到底是象徵性的幫忙
還是拿錢做事的工讀金
本來就有可議之處....
更不要說所辦動不動延遲發放
不然就是給錯金額的烏龍狀況....
平常同學擔任課程助教請假
同學間相互幫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我在第一週幫忙倒了一杯茶、又幫忙轉寄一封信之後
接下來所辦理所當然
認為專利法的事通通是我的事
那天之後 我更不喜歡開手機了
開了手機 永遠沒好事
所以現在很順理成章的
這個月的專利法課程助教
已經另外找到人暫代
包括相關的權利義務.....
我只能說
獎助學金的制度再這樣拿來當作掐學生脖子的手段
遲早會有更大的問題出現
可悲的是
去年的招生說明會過後
竟然有認識的人來問我
「聽貴所所長說 貴所為了讓學生專心唸書 錢給得很多」.....
唉....真是無言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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